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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一女子参加事业单位考试,她好不容易通过了笔试和面试,没想到他体检时迟到2分

四川,一女子参加事业单位考试,她好不容易通过了笔试和面试,没想到他体检时迟到2分钟,被当地人社局认定放弃体检资格,女子不服,他觉得是自己就医耽误了两分钟,申请复检,结果她还是遭到拒绝。女子无奈之下把人社局告上法庭,最后法院的判决令她非常解气!

信息来源:今日关注

这个女子叫田某灵,一直就想考个本地的事业单位,求个稳定踏实的工作。

为了这个目标,她熬了快一年,每天下班就窝在家里刷题,周末也不跟朋友出去聚会,对着镜子练面试话术练到嗓子哑,就盼着能顺利上岸。

2025年上半年,她报了当地县里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考,那个岗位只招一个人,竞争压力特别大。

她愣是凭着实打实的努力,先冲过了笔试,又在面试里稳定发挥,综合成绩排到了岗位第一,顺顺利利闯进了最后的体检环节。

到这一步,田某灵悬了快一年的心总算放下了。

笔试面试那么难的坎都过来了,体检也就是走个流程,入职基本就是板上钉钉的事,她连入职后的规划都偷偷想了好几回。

公示结束没两天,人社局就发了体检公告,白纸黑字写得清楚:所有考生得在6月21日早上8点整到指定地点集中签到,8点20分统一坐大巴去体检医院,没按时签到的,一律算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田某灵把要求记的牢牢的,提前一天定了三个闹钟,还特意跑到人社局门口踩了点,算好通勤时间,就怕出什么岔子。

可怕什么来什么,体检当天还是出了意外。

一大早她刚起床,突然就腹痛难忍,还一阵阵犯恶心,浑身软的站都站不稳。

她本来想硬撑着去签到,可身体实在扛不住,没办法只能先跑到家附近的社区医院,让医生做了紧急处理,开了点对症的药,全程都在催医生快一点,就怕耽误了时间。

等她从医院出来,火急火燎打车往人社局赶,到门口的时候一看时间,刚好8点02分,就晚了短短两分钟。

门口执勤的工作人员直接把她拦住了,说她迟到了,按照公告要求算自动放弃,说什么都不让她进。

田某灵当时就急了,手里攥着刚开的病历和缴费单据,一遍遍跟对方解释,说自己是突发身体不舒服才来晚的,现在距离8点20发车还有十八分钟,完全能完成签到,也不会耽误其他人的流程,能不能通融一下。

可不管她怎么说,工作人员就是不肯松口,她连签到台的面都没见着,就被拦在了门外。

看着到手的工作机会就因为这两分钟要泡汤,田某灵心里又委屈又不甘。

当天下午她就整理了书面的情况说明,附上当天的就医诊断证明,提交给人社局申请复检,想着只要能说清楚情况,说不定还有机会。

可人社局的态度特别强硬,就拿“超过签到时间”当理由,口头就告诉她已经被算自动放弃了,既没给她出书面的处理决定,也没跟她说她有陈述申辩的权利,更没提如果不服可以走什么途径维权,全程处理得草率得不行。

田某灵没办法,先是找上级部门申请了行政复议,结果还是维持了原来的决定。

身边也有人劝她算了,说规则就是规则,争也没用。

可她就是不甘心,自己熬了快一年才考出来的成绩,凭什么因为两分钟的意外就全部作废?

她转头就把人社局告上了法庭,就想要个公平的说法,请求法院撤销人社局的处理决定,恢复她的体检资格。

法院审理的时候,人社局还坚持说,公告提前公示了,对所有考生一视同仁,严格执行规则才是保证招考公平。

可法院审理后查得明明白白,首先,这份体检公告只说了8点签到、8点20发车,根本没写签到的截止时间。

本来就有多种合理的解读方式,按照法律规定,这种情况得优先按有利于考生的角度解释,8点到8点20之间都属于有效签到时间,田某灵8点02分到,根本不算没按时签到。

其次,取消体检资格这种关系到人家一辈子就业的大事,人社局连个书面决定都不出,就口头通知了一声,也没给人家申辩的机会,连维权途径都不告诉,明显是程序违法。

再者说,田某灵就迟到了两分钟,还是因为突发疾病去看病,情节特别轻微,也没扰乱体检的秩序,直接就把人资格取消了,完全是机械执法,处理方式和过错程度根本不匹配,不符合行政执法的比例原则。

最后法院直接判决,撤销了人社局之前的处理决定,要求他们在判决生效之后六十天内,重新处理田某灵的招考相关事宜。

判决下来之后,人社局也没再异议,很快就重启了招考流程,田某灵顺顺利利完成了体检、政审这些后续环节,终于正式入了职,快一年的努力总算是没白费。

后来这个案子还被四川省高院当成了“十四五”时期的行政审判典型案例,向全社会公布。

说白了,规则制定出来是为了维护公平,可公平从来不是冷冰冰的死抠条文。

既守好规则的底线,也照顾到普通人的合法权益,这才是规则真正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