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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连,一男子30年前合法买了2859.2克黄金,在机场竟被认定成走私当场带走

辽宁大连,一男子30年前合法买了2859.2克黄金,在机场竟被认定成走私当场带走,黄金也直接被扣下,妻子无奈交了五万块保证金他才被取保候审,可30年过去了,他也没拿到黄金,还有撤案决定书、终止侦查决定书、解除取保候审通知书,男子申请赔偿,却说“超过时效”不受理,而且先前案件承办人去世,后来承办人退休,而且洪水导致银行档案丢失,没办法查证黄金去向,男子难以接受这样的结果,不甘就此作罢,已经正式提出复议维权。


据4月27日红星新闻报道,1996年,大连人潘永嘉46岁,正值壮年,那年5月6日,他在大连一家手续齐全、合法经营的金店,买了一大批18K黄金首饰。


这批货成色是75%的,总重量加起来有2859.2克,分装在21个包里,潘永嘉当时把发票和各种凭证都收得好好的,打算带着这些金子去外地谈合作。


可他万万没想到,这一趟出门,竟让他陷入了长达三十年的泥潭。


就在潘永嘉带着黄金来到大连周水子机场准备登机时,盖州市公安局的办案人员突然出现,当场把他拦了下来,理由是他涉嫌“走私犯罪”。


随后,潘永嘉被带走调查,那2859.2克黄金也被警方扣押,当时办案人员还给他开了一张《扣押物品清单》,上面写得清清楚楚:金项链、金坠子,一共21包。


潘永嘉在里面被关了11天,他反复解释这金子是正规买的,还把所有票据都拿给警察看,可没人理会。


为了能让他先回家,他妻子按警方的要求交了5万块钱保证金,1996年5月17日,潘永嘉办了取保候审,总算走出了看守所。


回家后的潘永嘉一直在等消息,他觉得既然自己没犯罪,案子总得有个说法,金子和保证金也得退回来。


按照正常的规矩,案子查完后,不管是有罪还是无罪,公安局都得给当事人一个正式的纸质文书,比如撤案决定书或者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


可这一等就是三十年,潘永嘉别说文书了,连个准话都没听到,他没被起诉,也没被判刑,可案子就那么悬在那,那批黄金也一直没回音。


这三十年里,潘永嘉没少往盖州跑,也没少给公安局打电话,但始终没个结果。


直到2024年8月,潘永嘉在一次沟通中留了个心眼,录了音,电话里,工作人员直言不讳:当年办这个案子的主责任人已经去世了,另一名经办人也退休了,而且退休那位也说记不清细节了。


更让人心凉的是,警方说他们去银行查过这批黄金的去向,结果银行回复说,2012年当地发大水把档案库给淹了,账目全毁了,根本查不到当年这批金子有没有入库,或者后来到底弄哪去了。


现在的潘永嘉已经76岁了,头发全白,身体也大不如前,眼看着金价翻了这么多倍,自己那三公斤左右的黄金却生不见人、死不见尸。


2026年1月6日,他委托律师正式向盖州市公安局申请国家赔偿,要求要么还金子,要么按现在的市场价赔钱。


可到了1月8日,盖州市公安局回了一张《不予受理决定书》,理由很简单,说潘永嘉的申请已经超过了法定的时候效,所以不归他们管了。


至于具体的时效是怎么算的,决定书里并没写清楚,反正就是不办。


潘永嘉和律师当然不服,他们认为,既然警方三十年来从来没给过结案决定,也没告诉潘永嘉这金子到底怎么处理了,那么这种“扣押”的状态其实一直在持续中。


既然行为没停止,那就不存在“过期”的问题,再说了,办案人不在了、档案被水淹了,那是管理上的漏洞,这损失凭什么让守法公民来承担?


2026年4月,潘永嘉向营口市公安局申请了行政复议,要求撤销那份不予受理的决定,让盖州公安依法赔偿。


这件事被媒体报道后,引起了很大的社会反响,4月25日,盖州市公安局主动找潘永嘉的律师沟通,表示非常重视这件事,说要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那批失踪了三十年的黄金到底在哪,依然是个谜,一个普通的出行,演变成了一场跨越半生的维权。


潘永嘉还在等一个公道,大家也在等一个真相,毕竟这不仅是几公斤黄金的事,更是对法律和财产权最基本的尊重。


对此你怎么看?


信源:红星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