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晚上被领导在群里喊加班,成功获赔14万元!杭州算法骨干长期被晚间临时安排加班,在职期间公司默认常态化延时工作却不落实薪资,离职仲裁未果后起诉维权,法院明确加班认定不唯审批流程论,实打实工作安排就该付酬劳,网友观点两极分化引发职场热议
而这件事发生在杭州一名算法负责人孙某身上,他在职两年多总被领导深夜在工作群喊加班,离职后维权成功,法院判公司赔付14万余元加班费。
孙某是杭州萧山人,事发前在当地一家智能科技公司上班,先后担任算法工程师、算法部负责人,核心负责语音识别技术研发,妥妥的技术骨干。
从入职到离职,孙某在这家公司干了两年多,这段时间里,加班成了他的工作常态,而且大多是临时通知的晚间加班。
这家公司主打人工智能相关业务,平时工作节奏就快,公司领导没少在微信工作群里发通知,明确说“正常全勤时间是早上9点半到晚上10点半”,还时不时在群里发“员工加班情况公示”,甚至表态要给加班的员工做好后勤保障。
工作日晚上开运营例会更是家常便饭,钉钉打卡记录里,全是孙某延长工作时间的痕迹。
这种无规律的晚间加班,孙某坚持了两年多,后来因为个人原因选择离职。
离职后,孙某算了算自己这两年多的加班时长,觉得公司从没付过加班费,于是申请劳动仲裁,向公司索要加班费。
可仲裁结果没达到他的预期,孙某不服,直接把公司告上了萧山区人民法院。
法庭上,公司的说法和孙某完全相反,公司拿出内部规章制度,称自己有明确的加班审批制度,员工要加班必须走流程、经领导审批,没经过审批的,就算有打卡记录,也不算公司安排的加班,所以拒绝支付加班费。
孙某这边早有准备,他提交了满满一堆证据:微信工作群的聊天记录、每次晚间例会的纪要、自己的钉钉打卡记录,还有公司公示加班情况的截图。
孙某当庭反驳,公司平时在群里随意安排晚间会议、表彰加班员工,根本没执行过所谓的加班审批制度,现在出了问题,反倒拿审批制度当借口拒付加班费,这根本说不通。
法院审理后明确,判断要不要付加班费,核心看员工是不是在公司安排下实际加班,而不是有没有走内部审批流程。
孙某提交的聊天记录、例会纪要等证据,清清楚楚证明公司多次要求他工作日晚上开会、加班,还公开表彰加班行为,足以认定公司存在安排员工延长工作时间的事实。
最终萧山区法院一审判决公司支付孙某在职两年多的加班费,共计14万余元。
公司不服提起上诉,杭州中院二审审理后,维持了原判。
这件事曝光后,很快引发全网热议,网友们的看法明显分成两派,有支持孙某的网友说,现在不少科技公司把加班当常态,嘴上说“自愿加班”,实际天天在群里催,孙某这是拿回自己应得的,法院判得太解气了。
也有偏向企业的网友觉得,技术行业竞争激烈,加班也是为了项目推进,孙某在职时没提异议,离职后才索赔,有点“事后算账”的意思。
其实这起案子的核心,是划清了企业用工自主权和劳动者休息权的边界,企业制定加班审批制度没问题,这是正常的管理手段,但不能把审批制度当成侵害员工权益的工具。
尤其是现在人工智能、互联网这类行业,高强度加班频发,更不能默认“加班无薪”是行业潜规则。
对劳动者来说,这起案子也是个重要提醒:平时工作中,一定要注意留存加班相关的证据,比如工作群通知、会议纪要、打卡记录、加班公示截图等,这些都是维权时的关键凭证。
而对企业而言,这一判决也是明确警示:用工不能只讲效率不讲规则,安排加班就得依法支付加班费,靠“隐性加班”“无薪加班”压榨员工,最终只会付出更大代价。
这起14万的赔偿案,不只是一个人的维权胜利,更是对所有漠视劳动者权益企业的一次有力震慑,也让“加班必须付薪”的规则,更加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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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男子晚上被领导在群里喊加班,成功获赔14万元!法院:聊天记录、例会纪要等足以证明工作时间被延长 2026-04-29 11:18·都市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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