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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挖竹笋、随地小便,摔伤后竟起诉景区,这份索赔理由太荒唐! 重庆,一男子在景

偷挖竹笋、随地小便,摔伤后竟起诉景区,这份索赔理由太荒唐!

重庆,一男子在景区内因内急到竹林小便,见竹林的竹笋很嫩,于是挖了几个。谁知在离开时被一根竹笋绊倒,在男子摔下去的时候,他的鼻孔又被一根刚露头的竹笋给扎穿,导致贯穿伤、鼻窦骨折等。男子花费医疗费2.6万余元后,竟然起诉景区要求赔偿各项损失共计3.6万余元。法院判了!

这位男子名叫刘某某,2025年10月12日带着家人花25元一张票进的重庆綦江某景区,全程有清晰监控记录他的一系列操作 。他放着景区里清晰标识的公共卫生间不找,偏偏要脱离游览步道钻进竹林解决内急,这种行为本身就既违反景区规定又极不文明 。

更过分的是他解决完生理问题还顺手牵羊,对着景区的竹笋下了手,挖了好几个揣着准备带回家,完全没意识到自己已经在偷窃公共财物 。他被竹笋绊倒纯属活该,一个成年人连路都看不好,满脑子只想着占便宜,不出意外才怪。

最让人哭笑不得的是受伤细节,他摔下去时鼻子正好撞在一根刚露头的竹笋上,直接造成鼻腔贯通伤、鼻中隔和鼻窦骨折,鼻黏膜还撕裂了,住院9天才勉强出院,光医疗费就花了26000多元 。这哪是意外,分明是贪心和不守规矩的必然结果,竹笋这一下扎得一点不冤。

他伤好后非但没反思自己的错误,反而动起歪心思,直接把景区告上法庭,张口就要36000多元赔偿,理由居然是景区没管好竹笋,让竹笋“裸露根部”存在安全隐患。这种倒打一耙的操作,简直是把法律当儿戏,把无耻当本事,让人三观尽碎 。

景区当庭就拿出了铁证,不仅有全程监控,还有遍布园区的“禁止采挖竹笋”警示标识和明确的游览路线划分 。事发后景区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到场救助,还帮忙联系了救护车,不存在任何延误,该尽的安全保障义务和救助责任一点没落下 。

法院审理时更是看得明明白白,直接引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和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明确指出景区已尽合理安全保障义务,刘某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擅自进入非游览区违规采挖,自身过错是受伤的唯一原因 。这种情况下还要景区赔偿,纯属无理取闹,法律根本不会支持 。

最终判决毫无悬念,法院硬核驳回刘某某全部诉讼请求,连160元案件受理费都得他自己掏腰包 。这判决太解气了,就是要让这种“谁受伤谁有理”的歪风邪气无处遁形,让不守规矩的人付出代价。

现实中总有这种人,自己犯了错闯了祸,第一反应不是认错,而是找别人背锅索赔。他们以为撒泼耍赖就能占到便宜,却忘了法律只讲事实和证据,不讲歪理和矫情,这种人最终只会丢了脸面又赔钱,纯属自找苦吃 。

景区是大家的公共空间,不是某个人的后花园,更不是法外之地。遵守规则、爱护公物是每个游客的基本义务,别总想着钻空子占便宜,否则迟早会像刘某某这样,偷鸡不成蚀把米,还落得个全网嘲讽的下场 。

这件事也给所有人提了个醒,文明旅游不是口号,是保护自己的底线,更是做人的基本准则 。妄图把自身过错转嫁他人,无理索赔的,法律绝对不会惯着,最终只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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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用户10xxx37
用户10xxx37 2
2026-05-02 07:13
石蝎心肠,贪心不说人还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