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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5日,辽宁盘锦一起令人痛心的虐待儿童案一审宣判:被告人张某某因长期虐待2岁被看护女童,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被终身禁止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这记司法重锤,不仅是对受害孩子的正义回应,更向全社会释放了“零容忍”的强烈信号——伤害孩子者,必将付出沉重代价!
针扎、殴打、恐吓……幼师竟成“恶魔”?
时间回溯至今年初,大洼区某幼儿园内,本该是孩子们快乐成长的乐园,却成了2岁女童小雅(化名)的“噩梦之地”。据检察机关指控,身为保育员的张某,在长达数月的时间里,多次对小雅实施虐待:用缝衣针戳刺孩子的手指、脚底,扇耳光、揪头发致其头部淤青,甚至用言语威胁“再哭就扔出去”……
年幼的小雅不会表达痛苦,只能用哭闹和抗拒拒绝入园;直到家长发现孩子身上反复出现不明伤痕,调取监控后才震惊地看到真相——那个每天哄她吃饭、陪她午睡的“张老师”,竟是隐藏在孩子身边的“恶魔”。
法院亮剑:判刑+终身禁业,双重惩戒护童成长
大洼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张某作为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员,长期、多次虐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虐待被看护人罪,依法应予严惩。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法院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并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之一及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终身禁止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包括教师、保育员、培训机构工作人员等)。
“终身禁业”的附加刑,成为本案最大亮点。法官表示:“对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打早打小’,不仅要让施暴者受到刑罚,更要彻底切断其再次接触孩子的可能,从源头上杜绝‘二次伤害’。”
网友怒赞:“干得漂亮!” 守护童年需全民参与
消息一出,迅速登上热搜,网友纷纷为法院判决点赞:“就该这样!有前科的绝对不能再碰孩子!”“希望所有幼儿园都装上监控,让黑暗无处藏身!”
近年来,从“红黄蓝”到“携程亲子园”,多起虐童案刺痛公众神经。此次辽宁法院的判决,不仅是对个案的正义伸张,更释放出国家层面强化未成年人保护的明确态度——2021年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已明确规定“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招聘时应查询应聘者是否有相关违法犯罪记录”,而“终身禁业”条款的落地,则为这一制度提供了更刚性的司法保障。
专家呼吁:织密防护网,让每个孩子都被温柔以待
教育学者指出,虐童案频发暴露出部分教育机构监管缺失、从业人员准入门槛低等问题。“除了法律严惩,更需要幼儿园建立常态化的师德考核与心理筛查机制,家长也应提高警惕,主动与孩子沟通校园生活。”
目前,当地教育部门已对该幼儿园进行停业整顿,并启动全区学前教育机构安全隐患排查。小雅的家长表示,将带孩子接受心理疏导,并希望通过自己的经历,提醒更多家长关注孩子的异常反应,“别让孩子独自承受痛苦”。
结语:
每一个孩子都是含苞待放的花朵,容不得半点摧残。从“终身禁业”到“强制报告制度”,从司法严惩到社会共治,我们期待更多人站出来,用法律和良知为孩子撑起一片晴空。正如网友所说:“今天对虐童者的严惩,就是对明天所有孩子的保护。”
愿所有童年,都能被温柔以待。
(文中受害者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