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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可以要,分手后最尴尬的从来不是体面告别,而是翻旧账算人情账:当初送的礼物、

我认为可以要,分手后最尴尬的从来不是体面告别,而是翻旧账算人情账:当初送的礼物、发的红包、买的首饰,到底能不能张口要回来?

网上永远吵不完:有人觉得情分散了,东西理应归还;有人认为自愿送出,分手再讨要太过小气。其实抛开情绪争执,答案很现实:日常小礼物基本要不回,贵重大额财物,可以用合理方式追回。

先说说大多数普通人的情况:情侣恋爱时,生日、节日送的鲜花、口红、衣服、小家电,还有520、1314、888这类寓意示爱的小额红包,分手后压根没必要、也没资格去讨要。

从人情上讲,这些不是交易,是恋爱里心甘情愿的情感付出。在一起时是真心讨好、真心偏爱,分手了就翻旧账一件件往回要,瞬间就把曾经的爱意消磨殆尽,只剩斤斤计较的难堪。

从法律层面来说也站不住脚,按照民法典规定,这类表达爱意、维系感情的小额赠与,一旦交付完成,赠与就生效了,分手时无权要求返还。法院历来也不支持这种小事上的反悔讨要,既不合情,也不合法。

很多人纠结的核心,其实不是几十几百的小礼物,而是动辄上万的首饰、名牌包包、手机电脑,甚至汽车、大额转账、婚房首付这类贵重资产。

这类东西,早就超出了普通恋爱示爱的范畴。赠送的那一刻,往往都带着奔着结婚、长久过日子的期许,属于以结婚为前提的附条件赠与。不是单纯谈恋爱哄开心,而是把对方当成未来家人的深度付出。

如果最后两人走不到婚姻那一步,感情彻底破裂,那这份附带期许的赠与,前提就已经不存在了。这种情况下,完全可以用体面、适当的方式要回来,不用觉得不好意思,更不算小气。

但追回也要讲分寸、守底线,不是蛮横索要、撕破脸皮纠缠。
可以先私下理性沟通,摆明立场:小情小愿的礼物我一分不计较,但大额贵重物品,当初是奔着结婚赠予,如今缘分尽了,理应互相退还,好聚好散。

如果沟通无果,保留好转账记录、购物凭证、聊天记录等证据,走法律途径也完全合理。司法实践中,这类大额贵重财物,只要能证明是以婚恋结婚为目的,法院大多都会支持酌情返还。

其实这件事,最能看清一个人的人品格局。
格局小的人,分手就开始清算所有付出,连一杯奶茶、一顿饭都要算计,把曾经的感情变成一场明码标价的买卖;
有分寸的人,分得清情绪小馈赠和贵重真付出,小事不纠结,大事不含糊。

感情落幕,体面最可贵。普通小礼物,就当是青春里互相馈赠的回忆,不必纠缠讨要;大额贵重财物,也没必要委屈自己大度忍让,合理体面追回,既是保护自己的权益,也是给这段感情最后的尊严。

感情散了就好聚好散,别为了小钱丢格局,也别为了面子亏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