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索赔300,转身被罚500!
4月30日成都,两名男子走进一家士多店,要了一盒芙蓉王和两瓶水。付款后,其中一名男子拿身份证,声称自己才17周岁,在女老板面前晃悠:“你知道卖烟给未成年人的后果吗!”
这一招,着实让女老板有口难辩!经过一番交涉无果,老板只能乖乖掏出300元给了他俩。女老板是越来越想越懊恼,终于没惯着他俩,待他们走出店后立刻报警。经过警察一番调查取证,最终认定两名男子有敲诈勒索之嫌,作出了处于500元的罚款。
未成年不能卖烟是对的,但这种故意为之,买完才说自己是未成年,这就是恶意碰瓷钻空子。如果较真的话,真构成敲诈勒索的话,一年以上三年以下。年轻人还是长长记性吧,别总是想着不劳而获,天底下哪有这么好的美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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