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除原物业管理条例重新制定物业管理条例和启动制定业委会指导条例等物业制度的建议
废除原物业管理条例,将物业管理改为物业公司管理条例!重点就物业公司的服务范围内容质量等作出规定,物业服务价格由市场决定,业主与物业公司协商,废除物业资质等级收费标准,从如何监督物业公司上规定哪些单位履行什么职责,对不作为渎职者失职者如何追责,对物业公司服务情况如何监督追责!将业委会的有关内容全部移除,单独制定业委会指导条例!规定业主委会的职责权力及其违法违纪如何追责,规企业委会如何成立和换届的程序及要求,以及不按程序要求成立换届的法律责任,明确街道的物管中心只监督指导协助的责任。废除街道的组织及街道工作人员担任组长的不当规定!小区自治业主作主,业委会的成立换届由业主自己组织,防止街道社区变相组织而干扰破坏阻扰业委会成立或换届!同时要规定小区业主监委会的主要职专及如何成立和换届,以及如何监督等!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业委会成立难换届难的顽疾!还应现定无业委会时的应急时间应急物业的选聘由社区代替业主作主签协议的问题,应是由业主大会及时选聘!只有这样,小区才能真正业主自治,根除利益链!才能使小区矛盾纠纷得到有效解决,才能有利于维护业主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