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这个烟花厂,我来说几个数字,你自己判断。
1月16日,被查出强氧化剂和还原剂混在一起存放,随便碰一下就可能炸。
2月9日,处罚结果出来了:警告,罚款15000元。
3月10日,老板在安全生产大会上签了承诺书,当着所有人的面,保证整改到位。
5月4日,炸了。26人死,61人伤。
我就问一个问题:15000元的罚款,这个厂一天能挣多少钱?
这不是事后诸葛亮。1月就查出来了,氧化剂和还原剂混放,这是化学常识,不需要专业背景,初中生都知道这东西碰一起是什么后果。
查出来,罚了,签了字,然后继续。
这才是真正让人后背发凉的地方。
湖南一年内第二起烟花厂爆炸亡人事故,去年常德9人死,今年浏阳26人死。一年,两起,数字在往上走。
现在国务院调查组下来了,严肃追责,涉事企业负责人已被控制。
这些都对,都该做。
但我更想知道的是:1月那次检查,发现了那么明显的违规,15000元了事的决定,是谁拍的板?这个厂在当地是纳税大户还是就业大户?这两件事之间,有没有关系?
"四不放过"里有一条:原因未查清不放过。
希望这次,真的查清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