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修订新规:明确驾驶和乘坐电动自行车时佩戴安全头盔从“倡导”变为“强制”。
5月1日起,北京骑乘电动自行车不规范佩戴头盔已属违法行为,违者将面临警告或最高50元罚款。
根据新修订的《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自2026年5月1日起,驾驶和乘坐电动自行车必须规范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经过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的乘员头盔,不再只是文明倡导,而是法定义务。
什么是“规范佩戴”?
以下情形均属于“未规范佩戴”,将被依法查处:
未佩戴头盔,仅随车携带;
佩戴头盔但未系紧系带,头盔可轻易脱落;
头盔发生过严重撞击,已明显失去保护性能;
佩戴的头盔不符合国家标准或无3C认证;
使用工地安全帽、运动头盔等替代骑行头盔,防护性能完全不同。
为什么必须佩戴?
数据表明,2025年北京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亡人事故中,74.7%的死者未佩戴头盔。正确佩戴头盔可降低60%-70%的死亡风险,在事故中能有效保护头部,避免颅脑损伤。
如何选购和佩戴合格头盔?
看认证:认准执行标准 GB 811-2022 和 3C认证标志;
分类型:
A类头盔:适用于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
B类头盔:仅适用于电动自行车,更轻便,适合日常通勤;
查结构:头盔应有壳体、缓冲层、佩戴装置三部分,按压检查是否牢固;
试佩戴:头盔水平佩戴,系带松紧以能插入一指为宜,不晃动、无压迫感。
此外,新规还明确:
电动自行车后座可搭载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原为12周岁);
骑行时不得浏览电子设备或接打电话;
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电池进入居住建筑内充电,防范火灾风险。
希望大家遵守规定,安全出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