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以来,法国国民议会先后经过多轮审议,最终以高票通过了一项旨在简化非法所获他国文物归还程序的法律草案,这一举措打破了法国长期以来在文物归还领域的法律壁垒,也让漂泊海外的众多流失文物,看到了回归故土的新希望。
在此之前,法国现行法律有着明确规定,凡是纳入公共领域的文物原则上不可转让,任何一件公共收藏文物的归还,都需要经过逐案立法的复杂流程,不仅耗时漫长,还常常因为流程繁琐导致文物归还事宜陷入停滞。
过去这些年,法国向贝宁、塞内加尔等国家归还文物时,都只能采用这种个案立法的模式,不仅增加了双方的沟通成本,也让很多本应回归故土的文物,继续在异国他乡漂泊。
这次法国审议通过的新草案,最大的突破就是建立了一套制度化的归还机制,彻底改变了以往逐案立法的繁琐模式。
根据草案内容,凡是1815年至1972年间,法国通过偷盗、掠夺等非法方式获取的外国文物,都可以在符合归还条件的前提下,从公共领域中移出,归还事宜无需再逐一制定特别法律,只需通过行政程序批准即可完成,这无疑大大缩短了文物归还的周期,也降低了相关国家的追索难度。
很多人好奇,法国为何会在此时主动推动这项立法,其实背后有着多重现实考量。复旦大学欧洲问题研究中心主任丁纯就曾分析,这项法案的推动,很大程度上源于非洲法国前殖民地国家的持续施压,也是马克龙政府兑现2017年访非时承诺的具体行动。
“文化去殖民化”已经成为全球范围内的一股潮流,德国、比利时等欧洲国家此前已经有过文物归还的实践,法国此举也有顺应时代潮流、展现负责任大国姿态的考量,希望通过这种方式提升自身在全球南方国家中的信任度和国际声望。
这项草案虽然简化了归还程序,但并没有实行“自动归还”,反而设置了一系列严格的限制条件。法国总理勒科尔尼明确表示,只有经过科学方式、依据严格法律标准认定为非法所获的文物,才会启动归还程序。
担任议会两院对等混合委员会副主席的议员亚历山大·波尔捷也强调,草案对可返还文物的来源、获取条件和时间都设置了明确标准,拒绝任何笼统逻辑和自动性归还,所有归还申请都必须经过法国与追索国协商成立的双边科学委员会审查,还要征求国家文化财产归还委员会的意见,确保每一次归还都严谨合规。
按照法国的立法程序,目前这项草案已经在国民议会审议通过,接下来还需要经过参议院再次审议,待两院通过完全一致的文本后,才能提请总统签署并颁布实施。
这也就意味着,草案真正落地还需要一段时间,但这已经是法国在文物归还领域迈出的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步,就连法国议员帕特里耶—莱图斯都援引雨果的名言感慨,解放了的、干干净净的法兰西,正在向归还掠夺文物的目标靠近,雨果当年的愿望,正在逐步成为现实。
作为拥有大量流失文物的国家,中国对法国的这一举措高度关注,5月7日,外交部发言人林剑在例行记者会上,就法国国民议会通过该草案一事作出明确回应。
林剑表示,中方赞赏法方推动流失文物返还原属国的责任担当,期待法案能够早日完成立法程序,也期待与法国在此领域开展更深层次的合作,同时中方也愿同包括法方在内的有关各方一道,继续通过对话合作,推动流失文物的保护与返还,促进各国民心相通与文明交流互鉴。
事实上,中法两国在文物返还领域,早已有着诸多成功的合作实践,为全球流失文物返还树立了典范。
2013年,在法国皮诺家族的协助下,圆明园鼠首、兔首铜像无偿回归中国,结束了长达153年的漂泊岁月;2014年,同样在皮诺家族的推动下,商代晚期青铜重器皿方罍器身顺利回归湖南,与器盖合璧,结束了近百年的身首分离之苦;2015年,皮诺家族再次无偿捐赠4件秦国早期鸷鸟形金饰片,在其感召下,另一位法国收藏家也将52件同类金饰片无偿捐献给中国,让这些珍贵文物重新回到故土。
这些成功的合作案例,不仅见证了中法两国的深厚友谊,也为此次法国推动简化文物归还程序奠定了良好基础。不过需要明确的是,法国这项草案的出发点,更多是为了回应非洲等地区的文物追索诉求,并非专门针对中国,而且即使法案正式实施,文物归还也不会一蹴而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