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湖北鄂州鄂城区法院不消停,该院在审理黄某等人涉黑案中,律师李仁钬等辩护人因拒绝交出个人电脑,在安检口与法院对峙,导致庭审被迫连续两天延期。
双方争议焦点关于权力与权利。
法院认为,黄某等人案件属重大敏感案件,依据最高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庭审秩序保障诉讼权利的通知》第7条规定,禁止携带个人电子设备,统一提供法院专用电脑。据此认为,不允许律师庭审携带电脑属于法院的即有权力,律师应当遵守配合。
律师认为,法院电脑系统封闭、无专业软件、无法检索案例并阅卷,实质剥夺律师的有效辩护权。据此认为,鄂城区法院滥用权力,侵犯律师的正当权益,有违公平正义。
双方互不相让,僵持不下,问题至今无法解决,友友们,你们说呢???律师 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