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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清初,全国近八成女性正在遭受同一种折磨——裹小脚。四五岁的小女孩,被亲妈按在

明末清初,全国近八成女性正在遭受同一种折磨——裹小脚。四五岁的小女孩,被亲妈按在板凳上,先用热水泡软双脚,接着把除大脚趾外的四根脚趾,一根一根往脚底板掰。骨头咔嚓作响,孩子哭到背过气去。但这才刚刚开始。裹脚布一层层缠紧,针线缝死,从此白天不能解,晚上不能脱。民间老话说得直白:"裹小脚一双,流眼泪一缸。"

公元960年到1127年间,缠足这个东西悄悄冒了头。最早流行在宫廷和上层圈子里,民间还没怎么跟风。有个传说故事流传很广——南唐后主李煜让宫中舞女窅娘用布缠脚,穿着尖头鞋在六尺高的金莲台上跳舞,看得李煜如痴如醉。至于窅娘疼不疼,没人在乎。

到了南宋,缠足开始往民间扩散。考古学家1988年在江西德安挖出一具南宋女尸,双脚被布带紧紧裹着,脚长只有18厘米,脚趾全部弯折变形。这是目前发现最早的缠足实物证据。宋朝公主们也缠,有位柔福帝姬就因为脚太大,被人怀疑是冒牌货。换句话说,脚不够小,连公主都当不安稳。

但宋朝的缠足跟后来比,还算"温柔"——只是把脚缠窄缠尖,骨头基本还是直的。真正把缠足推向变态极端的,是明清两代。

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干了件很有意思的事:他灭了张士诚以后,为了惩罚旧部,下令他们的后代"男不许读书,女不许缠足"。你品品这逻辑——不让缠足,居然等同于惩罚。说明在当时,缠足已经变成了身份地位的象征,不缠等于低人一等。

到了清朝,事情彻底失控。清政府入关后其实多次下令禁止缠足,从顺治禁到康熙再禁到雍正,反反复复禁了好几轮。结果呢?越禁越盛。汉族女性把缠足当成了对抗满族统治的文化标签,你不让我缠,我偏要缠。

清代的缠法也从宋明的"缠窄"进化成了"折断"——把脚掌强行掰成弓形,整个脚底对折,脚背隆起,四根脚趾压在脚底下,有的趾头直接溃烂脱落。最终成品要求三寸,也就是大约10厘米。一个成年女人的脚,硬生生压缩到一个拳头大小。

但最让人不寒而栗的,不是缠足本身,而是缠足背后的那套"文化"。

清代有个叫方绚的文人,写了一本叫《香莲品藻》的书,说白了就是一本"小脚鉴赏指南"。里面把女人的小脚分成各种等级,从形状到气味,从触感到"玩法",事无巨细。

明清时期的文学作品里更是露骨——《金瓶梅》里西门庆勾搭女人,不是牵手不是搭肩,第一个动作就是摸脚。潘金莲这名字怎么来的?就是因为"缠得一双好小脚"。在那个年代,女人把鞋尖露出裙摆,就跟今天穿超低胸没区别,直接被定义成"荡妇"。

说到底,缠足从来不只是审美问题,它是一套完整的控制体系。脚一缠,走不远,跑不了,出不了门,干不了重活。女人被牢牢绑在家里,全部的人生价值浓缩成一句话:嫁个好人家。民间谚语更是扎心:"裹小脚嫁秀才,裹大脚嫁瞎子。"你不缠,没人要你。

转机出现在晚清。1895年,一位英国商人的妻子立德夫人在上海成立了"天足会",公开呼吁中国女性不要再缠足。康有为也站了出来,不但写文章痛斥缠足是"伤天害理",还拿自己女儿做示范——坚决不让她缠,哪怕被全村人骂。

1902年,连慈禧太后都绷不住了,颁下懿旨说"有伤造物之和,务当婉切劝导"。1912年,孙中山刚当上临时大总统就签了禁缠足令,各地开始征收"小脚捐",甚至规定25岁以下的缠足女性不许上街。

但真正让缠足从中国彻底消失的,是新中国成立后的基层动员。到1950年代末,这个延续近千年的陋习才算正式终结。


【主要信源】
高洪兴《缠足史》,上海文艺出版社,2007年
《明史》《宋史·五行志》相关记载(中华书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