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晚上七点刚过,值班的女战士胡大兰倒在地上,没挣扎过。武器库里五支手枪、两支冲锋枪、两千多发子弹全没了——锁没撬,门没撞,是自己人开的。
熊南平不是混混,是明政商店职工,平时爱跟机关里的人喝茶;马传春才十九岁,当学徒的,跟着去了;两个武警战士郭林元和黄绍贵,真枪实弹在身上,直接把枪带出了大院。
他们往浙江跑,坐上那辆72—02499的车,一路没停。公安没摄像头,没天网,就靠翻本子、问旅店、盯车牌,两天两夜没合眼。衢州益民旅馆里打起来,三个人牺牲,后来部队调了迫击炮过去。
1984年1月1日凌晨,四个人全被击毙。没上法庭,没开庭,因为法律写得清楚:劫枪、拒捕、危害公共安全,警察可以直接开枪。
事后查了武警中队的主官,换了保卫制度,加了双岗、指纹锁、年审背景。张秀夫后来当了武警政委。
胡大兰那天值的是最后一班岗。
她回头时,身后站的是战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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