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南方都市报报道,深圳龙岗,28岁的重庆女木工王某花在工地拆模板时坠落身亡,项目负责人竟将死亡事故谎报,骗过120、110和街道办,直到家属赶到报警,真相才被揭开?
2025年12月26日傍晚,深圳龙岗某大学医学院项目工地,王某花在17号楼12层干活。按正规要求,高空拆模板必须系安全带、有培训记录、洞口有硬质防护。
但这个工地全都没有——拆模板靠口头打招呼,安全教育一片空白,防护盖板随手能拆。王某花那天自己掀掉12层脚手架的防护盖板,爬出洞口,踩上11层凸窗飘板继续作业,脚下什么都没有。重心一偏,从12层直接坠落,摔在施工电梯旁的平台上,就再没有动过。
她丈夫乔某三当时在一楼收工具,听到巨响冲上去,看见妻子倒在地上。工地乱成一团,就在这个时候,项目生产经理王某赶到了现场。
王某看清楚了是什么情况。但他没有打120如实汇报,而是当场把案子的性质改掉:不是坠落死亡,是工人刘某远下班路上崴了脚。
工人唐某被安排守在工地门口。下午6点33分,120到了,唐某迎上去,就说了一句话:"伤者崴脚了。"
这一句话,骗过了120,骗过了随后赶到的110、119,连街道办的人也全部接收了这条假消息。
所有人都以为只是个小意外,工地继续运转,没有人知道平台上那个一动不动的女工已经没了心跳。
这个状态维持了整整三个小时,直到晚上9点,王某花家属赶到工地打了110,警察和120重新确认现场,真相才出来。
这三个小时值得细想。王某不是临时起意、慌乱说错话。
四个人——生产经理王某、安全负责人方某辉、劳务负责人余某、安全员胡某华——一起参与了这个决定。
账算得很清楚:认定死亡事故,项目立即停工,罚款、赔偿、刑事追责全来;如果是崴脚,走个工伤流程,交点钱,项目继续跑。一条人命,在这四个人眼里就是一道算术题,而且是道他们算得相当有把握的题。
这种把握不是凭空来的。这个工地在事故发生之前,已经被质安部门检查了38次,收到31份整改通知书、6份停工令,还被罚了10万元。听上去管得很严,但结果是什么?停工令下了照样开工,罚款交完继续干,整改报告走个流程归档完事。
管理层早摸透了这套逻辑:只要不出人命,就不会有真正意义上的代价。
正是这种从38次检查里积累出来的经验,让他们在出了人命之后,第一反应不是慌,而是想能不能把人命悄悄变成崴脚。
王某花自身的问题调查里也写明了:违规拆除防护、无安全带、无培训,被认定为直接责任人。这个结论在法律层面没毛病。
但有一个细节扛不住推敲:工地根本没有高空作业的安全教育记录,拆模板的通知靠口头传达,很多工人甚至不清楚系安全带是硬规定。
一个连培训都不做的工地,把责任全推到已经死去的工人身上,逻辑上说得过去,但把里面的细节摆出来,就不那么好看了。
她踩上去的那块没有防护的飘板,不是她放在那里的。
事后处理:王某花因死亡免于追究;王某等四人涉嫌违反治安管理,被移送调查;承包单位因未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未组织三级安全教育,面临双重追责;监理单位受住建部门处理。事故直接经济损失240万元。
240万,是这起事故的账面数字。王某花28岁,从重庆来深圳工地打工,干活勤快,手脚麻利。出事那天,她只是想快点把活干完。
死去的人担直接责任,但因已死亡免于追究;活着的人承担法律后果,项目继续往前推进。
这是法律的运转逻辑,也是这件事最让人觉得哪里不对劲的地方。如果那天家属没来,那个"崴脚"的说法,会不会就这样定档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