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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葫芦岛,一女子出车祸在医院治疗,没想到她竟然被主治医生侵犯,她为了录音取证,

辽宁葫芦岛,一女子出车祸在医院治疗,没想到她竟然被主治医生侵犯,她为了录音取证,还问医生是否喜欢自己,但是最终警方因证据不足却立不了案,女子非常崩溃。

信息来源:风芒新闻

辽宁葫芦岛,女子出车祸到医院接受治疗,谁知,主治医生见她长得好看,多次对她动手动脚,甚至趁着没人,在病房里将她侵犯。

女子没打算放过他,为了固定证据,女子还故意问他是不是喜欢自己,并录了音。

之后,她去医院鉴定,DNA、精斑通通对上号。

原本以为,这回铁定能把医生送进派出所。

可等她盼到警方回复,非但没立案,连个屁都没放,说证据“不够确凿”。

到底为啥?警方给出的理由很“官方”:录音能证明亲密接触,DNA能说明确实发生过关系。

可病房里没打斗痕迹,身上没抓痕口角血,也没有监控或护士、病友当场作证,更没电话录音或报警记录能说明王女士在当时曾拼命反抗。

按照《刑法》第236条,强奸罪要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真违背妇女意志,二是用暴力、胁迫或其他强制手段。缺哪条都卡壳。

警察说,“我们不能排除她半点自愿,搞不清是不是她自己先聊着聊着就同意了。”

王女士听了直傻眼:坐在病床上,腿脚都不方便,还指望她跟正常人一样嚎叫反抗?

这医患天差地别的权力关系,他们偏偏偏不当回事。

不过,就算刑事立不了案,王某也没法马上再接着当医生。

医院内部已经把他停职了,参考的是2021年国家卫健委和医保局联合出的那个《九项准则》,一旦性骚扰患者,就给你吊证书、禁业。

不服气的王女士没打算就此认输。

她先把录音和检测结果全发到网上,引来了很多网友声援,也让舆论开始倒逼公检法。

接下来,她还能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11条,在收到不立案通知7天内向葫芦岛公安局申请复议;如果那边依旧石沉大海,再向上级公安机关去复核。

更狠的是,第113条允许她向检察院申诉,请检察院质询公安机关,不行就给你15天定案。

最后,她还能跑到人民法院去打民事官司。

根据《民法典》第1010条,违背意愿的肢体骚扰就算侵权,民事举证只要“高度盖然性”就行。

录音、DNA报告、精斑检验,这几份硬证据放那儿,基本能压倒对方,要个精神损害抚慰金不成问题。

大家看,这案子表面上是“证据不足”,背后其实关乎医患权力不对等、法律认定框架没跟上、流程不透明。

王女士走的路很辛苦,但她给我们提了个醒:遇到不公,光靠一句“太糟心”可不够,还得用法律条文把真相扯出来。

希望王女士维权到底,给她一个公道,要严惩这个主治医生,这种没有医德的人如果逍遥法外,那么以后对医护人员根本就没有可信度而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