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就是死刑。
别再用什么“追赃论”、“立功论”来忽悠老百姓了。
1952年,新中国成立初期,在那个百废待兴的年代,我们杀了刘、张二人。
那是对全世界宣告:中国共产党人绝不做李自成,绝不走旧社会官僚的老路。
那是用两个人的脑袋,换来了随后几十年的官场清风。
如今,面对更复杂的资本围猎,面对更巨额的利益诱惑,如果咱们的刀生了锈,如果咱们的死刑成了摆设,那么那些为了这个国家牺牲的烈士,那些在流水线上干到腰肌劳损的工人,他们会怎么想?
反腐,要的就是那一股子血性。
该杀的,一个也别留。
贪婪,应当成为这个社会最昂贵的自杀方式。
只要死刑在,正气就一定能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