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思极恐!国家反诈平台成内鬼捞钱工具?江西上高公安集体分赃!
那天刷到这个新闻,我整个人是懵的。
"国家反诈中心"这六个字,在很多人心里,是安全感三个字的代名词。
可谁能想到,这个本该守护我们钱袋子的平台,竟然被江西上高县的一伙公安干警,当成了自己的摇钱树 。
2026年1月底,江西丰城市法院的一份刑事判决书,把这起丑闻彻底揭开 。案子不大,却让人浑身发冷。
2023年4月,福建籍无业人员王某甲,伙同他人找到上高县公安局负责人晏某,提出利用反诈平台查询账户信息牟利的想法。
双方一拍即合,约定每查询一条银行账户冻结或止付信息,收费1000元,由晏某等人利用职务权限操作。
晏某随后拉拢派出所副所长陈某、刑侦大队副大队长左某甲入伙,形成“接单—查询—分赃”的完整黑色链条。
短短两个月内,他们累计非法查询公民银行账户信息170余条,违规对27个账户进行止付操作,涉案金额超13万元。
晏某个人分得13万元后,分给陈某3万元,分给左某甲6500元,其余款项由相关人员瓜分。
国家反诈大数据平台投入巨大,承载守护群众财产安全、打击电信诈骗的重要使命,是百姓心中的安全屏障。
平台设置严格权限与加密机制,只有具备执法资格的民警,在法定情形下才能查询相关信息,严禁用于非公务用途。
上高县涉案干警却将公权力异化为私器,把反诈平台变成自家“提款机”,肆意践踏法律尊严与职业操守。
更令人后怕的是,泄露的账户信息多流向诈骗与洗钱团伙,被用于精准转移资金、试探警方行动,直接威胁群众财产安全。
2026年1月28日,丰城市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主犯王某甲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涉案三名民警均被判刑。
执法者知法犯法,危害远大于普通犯罪,公安队伍的“内鬼”,比外部骗子更伤民心、更损政府公信力。
国家反诈中心数据显示,2025年全国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超50万起,群众损失超千亿元,反诈工作形势严峻。
少数基层干警的贪腐行为,不仅破坏反诈工作成效,更让无数坚守岗位的反诈民警的努力蒙尘,寒了群众的心。
此案暴露出基层公安系统存在权限监管不严、内部监督缺位、职业道德滑坡等深层次问题,需深刻反思、严肃整改。
公安部已在全国公安系统开展专项整顿,严查类似“内鬼”案件,完善反诈平台权限管理、操作留痕、定期审计等制度。
公职人员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任何以权谋私、知法犯法的行为,终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维护反诈平台的纯洁性与权威性,守护公民个人信息与财产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容不得任何“蛀虫”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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