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地会暴雷吗——绿地控股两周新增834件诉讼,建工类占369件、金额29.35亿。
5月12日绿地控股公告,4月26日至5月9日新增诉讼834件、累计金额43.07亿元。其中作为被告的建工/采购类诉讼369件,金额29.35亿元;房地产买卖/租赁类249件,金额1.82亿元。这种增长速度说明供应商已经到了无法再承压的地步,所以,绿地会暴雷吗?
一、绿地为什么欠这么多钱?
绿地的公告写得克制,但数字不会说谎。
834件新增诉讼里,建工施工/采购类369件、29.35亿元,占比接近七成。这说明什么?不是业主纠纷,是下游承包商的钱拖不下去了。
绿地的主业是房地产+基建,现在两头承压。房地产销售回款慢,基建项目周期长、垫资大,当预售资金监管趋严、融资通道收窄,绿地的现金流链条从下游开始断裂——承包商先垫不动,材料商停供,然后一起起诉。
另一个信号是结案数据:两周结案1073件、23.46亿元。结案金额比新增被告金额少近15亿,而且绿地在公告里坦承"房地产及基建行业依旧处于调整周期,诉讼化解工作面临较大压力"——这是上市公司措辞,翻译过来就是:我们还在努力,但窟窿比补上的快。
二、如果你是绿地债权人,谁有希望,谁可能没希望?
法律上,不同债权人的清偿顺位天差地别。按希望从高到低排列:
第一梯队:全款购房者——基本有保障
最高法《关于商品房消费者权利保护问题的批复》明确,交付全部房款的购房者,其"交房或退钱"的请求权优先于工程款、抵押权和其他债权。绿地的房地产买卖/租赁诉讼仅249件、1.82亿元,金额相对可控,说明购房纠纷不是主要矛盾。如果你是全款买房人,法律给了你最硬的保护。
第二梯队:银行抵押权人——看抵押物足值与否
公告提到融创案中"银行可对相关不动产处置价款优先受偿"——这就是抵押权。银行通常有土地、在建工程或房产做抵押,但希望大小取决于抵押物估值是否覆盖债权。如果房价下行,抵押物拍卖变现打折,银行也可能面临损失。
第三梯队:施工总承包人——有机会,但要抢时间
《民法典》第807条赋予承包人"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这个权利优先于抵押权,但劣后于商品房消费者权利。如果你是跟绿地直接签合同的施工总承包方,尽早起诉并主张优先权,还有机会从工程折价或拍卖款中分得一杯羹。
但注意两个限制:
优先权有行使期限,司法解释规定为18个月(自发包人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起算),过期作废。
承包人是指与发包人订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分包商原则上不享有优先权,材料商作为买卖合同关系方,更不在此列。
第四梯队:分包商、材料商、普通债权人——希望渺茫
绿地的"其他诉讼"154件、6.93亿元,加上大量没有优先权的建工下游债权,这些债权人在法律上属于普通债权。如果绿地最终进入破产重整或清算,普通债权人通常只能按比例分配,而这个比例在房企债务重组案例中往往很低。
绿地说在采取"组建专班、领导包案"——这本质上是在诉讼爆发期的应急维稳,不是偿债方案。专班优先化解的,往往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的案件(如农民工工资、群体购房纠纷),普通商业债权人的排队顺序,通常很靠后。
信息来源: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5月12日公告(编号:临2026-024),题为《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增诉讼的公告》,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及新浪财经等公开渠道。
陈鸣飞律师,上海邦信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业20年。深耕建设工程、房地产与投融资法律实务,熟悉FIDIC合同,善于处理极端复杂案件。长期关注跨境工程与国际仲裁,致力为中国企业出海构建法律防火墙。上海律协建设工程与基础设施业务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