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蜜宝回台北到律师事务所实习,已经好几个月了。有人问:「她毕业后是要留在台湾工作吗?」虽然还没有完全定案,但可能性非常大。
原因很现实,在大陆从事律师工作,我们既没有人脉,也缺少强而有力的背景,再加上台胞身分,能承接的案件委任相对受限。因此,回台湾考取律师执照,或是透过国家考试进入司法、公职体系,只要顺利考取,前途就会明朗许多。
也有人问:「既然日后打算在台湾工作,当初为何要来大陆读大学?」其实这并不影响回台从事法律工作的资格。两岸法条虽然不同,但法学基础理论、解决法律问题的思考脉络,以及拆解问题的逻辑,都是相通的。在大陆完成法学教育,若同时通过当地法考和台湾的律师特考,未来便有机会在两地执业,也能承接大陆的案件委任。综合这些考量,毕业后回台湾工作的可能性的确很高。
当然,人生的蓝图从来不会百分之百写死;未来的事谁也说不准。也许哪一天,一个更吸引人的机会忽然出现,到时候说不定又会重新衡量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