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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剧还是发生了!山东平度,一男子新买的腰带太长了,于是到老人开的小摊重新裁剪并打

悲剧还是发生了!山东平度,一男子新买的腰带太长了,于是到老人开的小摊重新裁剪并打孔。谁知,老人不小心弄丢了腰带上的螺丝,腰带没办法用了。男子很生气,要求老人赔偿。可老人认为,换一颗螺丝钉就能解决的事情,没必要赔偿一根新的。谁曾想,老人见男子打电话报了警,情绪一激动,竟倒地去世了。事后,老人的家属把男子告上法庭,索赔25.7万,法院这么判!

这事发生在山东平度一个老城区的街边,那天天气挺热,街上人来人往,谁也没料到一个小摊位能闹出人命。男子姓崔,三十多岁,在附近小区住,当天刚从商场买了条几百块的新皮带,兴冲冲想换上,结果发现太长,转了一圈就看到周大爷的修鞋摊,想着顺便修一下,省得再跑一趟。周大爷今年72岁,干修鞋这行快三十年了,摊位就在街角那棵老槐树下,街坊邻居都认识他,平时修个鞋、配个钥匙、给皮带打个孔,收费都特别实在,几块钱就能搞定。崔先生把腰带递过去,周大爷戴上老花镜,慢悠悠拿出工具,先把腰带头上的两个螺丝卸下来,用剪刀剪去多余部分,准备打孔时发现自己的打孔器找不到了,崔先生就喊来旁边修自行车的师傅帮忙打了个孔,等再回来找周大爷装螺丝时,其中一颗就不见了。

崔先生当时就急了,新腰带刚买的,没螺丝根本扣不上,等于废了,他要求周大爷赔一条新的,按他买的价格来。周大爷也挺委屈,他说修鞋这么多年,这种小螺丝到处都能配到,五金店几毛钱一颗,犯不着赔整条腰带,他愿意去买螺丝来配,再给崔先生赔个不是。两人就这么吵起来了,声音越来越大,周围很快围了几个看热闹的人。崔先生觉得自己占理,东西在你这修坏了就得赔,他掏出手机说要报警,让警察来评理。周大爷一辈子老实,从没跟人红过脸,更没跟警察打过交道,一听要报警,脸瞬间就白了,手也开始抖,他一边摆手一边说“别报警别报警”,转身就往附近女儿开的小超市跑,想找女儿商量,结果刚跑没几步就直挺挺倒在地上,脸色发紫,呼吸也没了。

120来的时候,人已经没救了,医生检查后说,是急性心肌梗死,也就是咱们常说的心脏病突发。后来警方调查才知道,周大爷有二十多年的冠心病史,平时一直吃药控制,家人也反复叮嘱他别激动、别生气,可他就是闲不住,非要出来摆摊,说能赚点零花钱,也能跟老街坊聊聊天,解解闷。崔先生当时也懵了,他根本不知道老人有这么严重的心脏病,就是想讨个公道,怎么就闹出人命了呢?他在派出所做笔录的时候,手一直抖,反复说早知道这样,别说赔条腰带,就算白送他一条都愿意。

周大爷的家属悲痛之下,把崔先生告到了平度市人民法院,索赔25.7万元,这里面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还有精神损害抚慰金,他们认为是崔先生的争吵和报警行为刺激了老人,才导致老人死亡的,崔先生必须负责任。这案子一出来,网上吵翻了天,有人说崔先生太较真,一颗螺丝而已,至于吗?也有人说周大爷家属是“人死为大”,想讹钱,崔先生也是受害者。

平度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下来了,结果让很多人松了口气——驳回原告周大爷家属的全部诉讼请求,崔先生不用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法院说得很清楚,周大爷的死亡原因是自身冠心病急性发作,这是主要原因。崔先生事前根本不知道周大爷有心脏病,他要求赔偿是正常维权,报警也是合法途径,全程没有辱骂、没有动手,更没有任何过激行为,他的行为和周大爷的死亡之间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自然不用担责。这判决不是瞎判的,有《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撑腰,这条规定得明明白白,行为人只有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崔先生没过错,当然不用赔。

我得说句公道话,这判决真的挺公正,守住了法治的底线,没让“谁死谁有理”的歪理占了上风。换个角度想,崔先生也够倒霉的,买条新腰带修一下,结果摊上这么大的事,估计他这辈子都忘不了这件事。周大爷的家属失去亲人,悲痛可以理解,但法律就是法律,不能因为悲痛就模糊了是非对错。

这事也给咱们提了个醒,遇到小事别太较真,退一步海阔天空。要是崔先生当时能冷静点,同意周大爷去配螺丝,要是周大爷知道自己身体不好,能不那么激动,这场悲剧说不定就不会发生。还有,咱们平时跟老人打交道,多一份耐心,多一份体谅,老人年纪大了,身体和心理都经不起太大刺激。当然,遇到纠纷该维权还是要维权,但可以选择更温和的方式,比如找市场管理方调解,不一定非要吵得面红耳赤,甚至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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