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因为事情多离奇,恰恰相反,是太熟悉了。
熟悉到每个人的学生时代,或者现在上班挤地铁的日子里,都或多或少经历过那种后背发凉的感觉——有人在看你,而且那个“看”让你浑身不自在。
我们总说“非礼勿视”,可总有人选择性失聪。
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硕士研究生,本该在图书馆里“腹有诗书气自华”,却把手机摄像头对准了别人的裙底。这件事让人愤怒,但更让人无力的是:它太典型了。典型到像是从无数个校园安全讲座里复刻出来的案例,典型到受害者都能猜到接下来的剧情——曝光、道歉、处分、平息,然后等待下一个“不小心”。
陶渊明写《闲情赋》,说“愿在衣而为领,承华首之余芳”,那是仰慕,是发乎情止乎礼。但偷拍是什么?是把活生生的人当成了可以随意攫取的素材,是在阴暗角落里把别人的恐惧当成自己的战利品。这和“欣赏”没有半毛钱关系,这是明明白白的冒犯。
更让人心里发堵的,是旁观者的姿态。
每次这类事情上热搜,评论区总有人说“至于吗”“又没拍到什么”“这个女生穿得也……”仿佛受害者的愤怒是小题大做,仿佛只要没造成实质伤害就可以轻轻放过。
可“实质伤害”这四个字怎么定义呢?那个被偷拍的女孩,可能从此不敢穿那条喜欢的裙子,可能在图书馆坐下前要反复检查桌底,可能对每一个靠近的陌生人竖起心防。这些无形的枷锁,谁来替她解开?
卞之琳有句诗很美:“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
可当“看”变成窥视,当“被看”变成恐惧,诗意的凝视就变成了实实在在的暴力。谁都不想活在一个时刻担心被“观看”的环境里。不管是地铁里拥挤的人潮,还是校园里安静的走廊,安全感从来不应该是一件奢侈品。
说到底,惩罚一个人容易,改变一种风气很难。
但再难也得做。我们希望的就那么简单——每个人都能光明正大地走在阳光下,不用时刻回头张望,不用怀疑每一个路过的陌生人。这才是我们想听的、想看到的、想活成的那个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