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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女孩隐私部位长囊肿,南京一家医院要求住院手术,女孩换家三甲医院开了4块钱药治

未婚女孩隐私部位长囊肿,南京一家医院要求住院手术,女孩换家三甲医院开了4块钱药治好了。涉事医院前一天还坚称"手术方案没问题",媒体曝光后第二天立马道歉退款,4块钱和3000块之间的差距就是"多留个心眼"的距离。
4块钱,能治好什么病?

今年4月底,江苏南京一个25岁的姑娘给出了答案:前庭大腺脓肿。

她因为私密处疼得受不了去了医院,医生看完直接下诊断——脓肿伴感染,得住院做全麻手术。押金单上写着3000块。

母亲朱女士当时就懵了,赶紧叫上家里人往医院赶。诊断报告上的一行字,触目惊心:“住院抗炎治疗,择日手术造口”。寥寥数字,如重锤般,让人的心瞬间揪紧,满是惶恐。一家人如乱了阵脚般慌乱不已,深知当务之急是赶紧为患者治病,不敢有丝毫耽搁,便顺从地办理了住院手续。

入住数日后,一切悄然生变。起初的美好期许逐渐被现实的纷扰打破,事情的走向开始偏离预想,往昔的和谐氛围不再。

今日查房时,医生告知无需手术;岂料明日,态度骤变,坚称手术势在必行。如此反复无常,着实令人困惑不已。朱女士心里七上八下的,直到4月30号,手术通知单下来了——全麻、造口手术。

她看着那张知情同意书,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女儿还没结婚呢,这手术位置又这么特殊,万一有啥影响咋办?

一咬牙,她决定先不做,换家医院看看再说。

当天下午,她们先去了另一家医院。医生检查完,看了看前一家的报告,说:"根本没那么严重,不用手术。"

朱女士心中仍存疑虑,放心不下。为求心安,她又奔赴一家三甲医院,期望能在此得到更为精准、可靠的诊断结果。此番,医生语气更为从容,轻描淡写地说道:“只需服用些药物即可,无需输液。”"

最后开了盒口服抗生素。经仔细核算,费用共计四块有余。虽数额不算庞大,却也清晰明确,在这简单的计算中,生活的烟火气悄然弥漫。

归家后连续服药四天,令人惊喜的是,那原本令人困扰的脓肿竟全然消散,好似一场悄然退去的风暴,身体重归往日的安宁。

朱女士气不打一处来——明明4块钱的药就能治好,前一家医院却要全麻手术?这不是明摆着小病大治吗?

她带着女儿去找医院讨说法。涉事医生已然承认治疗存在失误,然而到了退费阶段却推诿拖延。声称仅退还个人账户款项,医保部分则不予退还,如此行径着实令人失望。

记者陪着朱女士找到医院,当初看病的医生打了个电话就把锅甩给医务处,医务处又说负责媒体的人不在。

直至5月14日,医院方始有一位负责人现身处理相关事宜。电话那头言辞凿凿,理直气壮地宣称:“手术方案万无一失。吃药不过是权宜之计,日后必定复发,唯有手术才是根治之法。”其坚称,姑娘病情有所好转,实乃前期住院治疗之功,与那售价仅四元之药物并无关系。

可到了5月15号,事情突然有了转机。

朱女士接到医院电话,不仅道了歉,还把钱全额退了。

此事终得解决。朱女士回想起来,仍心有余悸。倘若当时未曾多留一份谨慎,那姑娘不仅平白挨刀,还会徒耗钱财,后果不堪设想。

专业人士后来解释,前庭大腺脓肿确实分不同情况。脓肿成熟破溃的需要造口手术引流,但初期症状轻的完全可以药物控制。第一家医院可能判断偏严重了,上来就要全麻手术确实值得商榷。

网上炸开了锅。好多人说自己也遇到过类似的情况,小毛病就被要求住院手术,吓个半死,换家医院吃点药就好了。

此事最为讽刺之处究竟何在?此问犹如暗夜中一道探问的目光,欲穿透表象迷雾,寻得那潜藏于事件深处的荒诞与悖谬。

不是医生判断失误——人都会犯错。而是明明自己都承认"有失误"了,退费时却还在推诿,明明5月14号还在坚称"手术方案没问题",5月15号媒体一曝光就立马道歉退款。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明确: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经认定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存在过错的,医疗机构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法律还规定,医院得把病情、要做的治疗、有啥风险都明明白白告诉患者,让患者自己做决定。在这件事上,医院态度摇摆不定,先是表示需进行手术,旋即又称无需手术。这般前后龃龉的说法,令患者及其家属难以精准掌握病情状况。

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已介入此事件开展调查。当下,涉事双方尚处于协商阶段。该事件后续发展存在诸多未知,值得我们进一步密切关注。

但这事留下的问题值得所有人想想:去医院看病,到底该信谁?

朱女士的经历给出了一个答案——身体是自己的,钱也是自己的。遇到手术这种大事,别一听医生说就慌了神,多跑两家医院问问,听听不同的意见。

毕竟,4块钱和3000块之间的差距,有时候就是一个"多留个心眼"的距离。


信源:南京晨报——未婚女孩隐私部位长囊肿南京明基医院要求住院手术女孩换家三甲医院开了4块钱药治好了明基医院表示手术治疗方案没有问题,吃药暂时康复但之后还会复发"晨心帮"工作室介入,明基医院全额退款并向女孩表达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