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五,我曾代理过的一名诈骗犯的亲属打来电话,说她去看守所给当事人送换洗衣物,却被告知人已被送往监狱。她十分气愤,因为她听旁人讲过,罪犯在押往监狱前,理应通知其近亲属会见。可看守所没通知家属就把犯人送走了,她认为这属于失职渎职。
我告诉她,犯人被押往监狱前,看守所是否通知家属会见,法律并未明确规定,各地的做法也不尽相同,所以很难判定看守所工作人员失职渎职。不过,从人道主义角度考虑,看守所送监前通知并安排家属会见会更为妥当。
友友们,你们怎么看呢?

上周五,我曾代理过的一名诈骗犯的亲属打来电话,说她去看守所给当事人送换洗衣物,却被告知人已被送往监狱。她十分气愤,因为她听旁人讲过,罪犯在押往监狱前,理应通知其近亲属会见。可看守所没通知家属就把犯人送走了,她认为这属于失职渎职。
我告诉她,犯人被押往监狱前,看守所是否通知家属会见,法律并未明确规定,各地的做法也不尽相同,所以很难判定看守所工作人员失职渎职。不过,从人道主义角度考虑,看守所送监前通知并安排家属会见会更为妥当。
友友们,你们怎么看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