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来的妈妈 本人出演陕西省高院(2010)陕刑一终字第66号裁定书明确认定:赵晓红因2009年与丈夫张勃因“支床琐事争执”,持刀故意伤害致其死亡,判处有期徒刑15年;电影却将其包装为“长期家暴反抗中失手杀夫”,并将刑期模糊化为“服刑十年”。法律界人士指出,若真存在家暴防卫情节,量刑通常为3-10年,判处15年恰恰说明犯罪情节严重。就想问问广电总局,让一个杀人犯演电影这合法吗?其他明星犯的过错,没有这个人严重吧,都下架作品,这是怎么被允许的?我看有说为了真实?她完全可以叙述,由其她演员演绎出来。我是不能接受,我拒绝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