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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承德,一对男女双方先是网友,之后在车里发生了关系。过程里女方主动有过两次亲密

河北承德,一对男女双方先是网友,之后在车里发生了关系。过程里女方主动有过两次亲密行为,还陪着男方去买了避孕套,全程看起来没有明显的反抗和拒绝。可事情结束之后,女方直接报警,说自己被强奸了。之后男方母亲为了息事宁人,给了女方三十万赔偿。更让人看不懂的是,女方前后一共做了十一次笔录,中间五次改口,一会儿说自己是自愿的,一会儿又翻供说不是自愿。到最后一审法院直接认定男方强奸罪成立,判了三年有期徒刑,缓刑四年。

整件事最让人纠结的,从来不是简单的男女纠纷,而是情理和法律之间巨大的落差。从普通人的生活常识来看,主动亲近、陪同买安全用品,这些行为很难和“被强迫、被强奸”画上等号。如果是真的不愿意、真的被胁迫,大多数人第一反应会反抗、会逃离,不会全程配合,更不会事后拿钱,反复改口供。女方前后说辞反复横跳,自愿和非自愿来回切换,这种不稳定的证词,本身就很难让人信服。

可法律层面又有它的严谨之处,强奸罪的认定,很多时候核心看是否违背妇女意愿。意愿这个东西看不见摸不着,事后女方一口咬定不是自愿,就很容易把男方推到被动的一方。男方这边拿不出直接证据证明对方全程自愿,就容易陷入百口莫辩的境地。三十万的赔偿,更是成了一把双刃剑,有人觉得这是私了,有人觉得坐实了男方心虚认罪。

这件事真正刺痛大家的,是普通人对公平的担忧。很多网友看完都会忍不住后怕:两性相处里,怎么界定自愿和被迫?万一发生关系后对方事后反悔、恶意指控,是不是男生就只能被动受罚?口供反复变化、行为前后矛盾,最后依然定罪,难免让人觉得法律的天平,好像过度偏向了事后指控的一方。

我们不是要否定女性保护自己的权利,也不是说所有指控都是虚假的,只是希望法律在保护受害者的同时,也别让无辜的人蒙受不白之冤。感情里的事本就说不清,可证据、行为、逻辑,总该有基本的支撑。如果仅凭事后一句话就能定罪,那普通男女交往的风险也太高了。

不知道大家看完这件事心里是什么感受,到底是法律该更严谨,还是我们普通人要多留心眼?都可以在评论区说说自己的看法。
来源:新黄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