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果然视频报道,甘肃兰州一老汉带两子在小区门口卖瓜,与城管发生冲突后被驱赶,次日再起争执并升级为群体冲突。其小儿子因精神问题情绪失控持刀伤人,致一死两重伤。事后兄弟俩被以故意杀人罪起诉,主张正当防卫。法院经两审作出判决。
2026年5月15日,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电子屏亮起来的时候,走廊里其实很安静。
那几个字“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滚动出来,没有什么情绪,也没有停顿,但站在外面等的人,还是一下子就沉下去了。
王爱文当时就站在不远处,手里还攥着一个塑料袋,里面装着一些随身证件和材料。他没说话,只是盯着那块屏幕看了几秒,然后慢慢把手收紧。很多人后来才知道,他脑子里闪回的不是这一天,而是八年前那个夏天的傍晚。
那一年是2018年7月,兰州天气很闷,太阳落得晚,空气像被压住一样。王军宏是父亲,52岁,带着两个儿子从外地拉了一车西瓜进城,车斗里装了七千多斤,全家这一季的指望基本都压在这一车货上。
他们在一个小区门口找了块空地就把瓜卸了下来,铺布、摆瓜、称重,一开始还算顺利,王军宏那时候还松了口气,觉得这一趟应该能卖完。
但没过多久,城管的人就到了,说这里不能摆摊,占道经营,要他们收拾离开。王军宏当时态度也不强硬,说话还算客气,答应会挪,但手头动作慢了一点,瓜还没卖完,人也舍不得立刻走。
到了晚上八点左右,城管再次巡查回来,这次就没有太多商量空间了。现场的说法是要求他们立刻撤走,并准备收走电子秤之类的工具。,瓜农来说,这个秤基本就是饭碗,没秤等于没法继续卖。
当时最先起冲突的是小儿子王爱武,他年纪不大,情绪也比较冲,一下子就和现场执法人员发生了肢体冲突,场面一下就乱了起来,但没有升级到不可控的程度,后来警察也到了现场。
民警到场后把人分开了,做了初步调解,说双方第二天去派出所把事情讲清楚。
但第二天早上,事情没有按预期走,城管一方按时去了派出所,准备继续处理前一天的冲突问题,而王家这边没有出现,他们已经把车开到了附近另一个地方继续卖瓜。
城管这边觉得前一天刚处理完,第二天又换地方继续摆摊,属于不配合管理,于是李某带着十多个人直接去了新的卖点。
到了现场之后,执法和摊贩之间的矛盾很快又被点燃。工具被扣、摊位被收,这些动作一做出来,双方情绪就完全压不住了,推搡很快升级成了混乱。
在混乱中,王爱武情绪明显失控,他先是拿着铁器一类的工具参与冲突,对着几名执法人员进行了攻击。另一边,王爱文也参与了拉扯和殴打,现场没有一个人是冷静的状态。
冲突过程中,有人被按倒在地,已经明显失去反抗能力。这时候王爱武没有停,而是折回去拿了一把刀回来,目标很明确,对着倒地的人连续刺击。
被刺的人当场受伤严重,随后又被重击头部,整个过程持续时间不长,但后果很重。
王爱文在另一侧处理完冲突后,也回到倒地人员附近,对已经失去行动能力的人进行了进一步的击打。这些行为在事后被固定成了关键证据。
结果很直接,一人死亡,两人重伤。死亡原因后来被鉴定为多处致命伤导致的失血性休克和颅脑损伤,伤者则属于重伤二级。
案子进入审理后,双方的争议点主要集中在两个方向,一个是“是不是正当防卫”,另一个是“精神状态是否影响责任”。
辩护方的说法是,冲突是执法人员先动手引发的,王家属于被动反应,后续行为是在混乱中发生的自我保护。另外王爱武本身有精神分裂症病史,也长期服药,被认为在情绪失控时控制力有限。
但法院在审理过程中逐条核查了现场行为。一个关键点是,在对方已经倒地、明显失去反抗能力之后,仍然发生了持刀攻击和持续殴打,这一段行为被认定超出了防卫的范围。
另外精神鉴定结果显示,王爱武在案发时具备基本辨认能力,能够识别工具、判断对象,也能控制行为方向,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而不是完全无责任能力状态。这一结论后来也经过复核,没有改变。
2023年4月,一审在兰州中院开庭,整个庭审持续了很长时间。最终判决是王爱武七年六个月,王爱文四年九个月。两人当庭提出上诉。
时间来到2026年5月15日,二审结果出来,维持原判,没有变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