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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也想不到,一部还没上映的电影,能把自己折腾到这个地步。《监狱来的妈妈》定档5月

谁也想不到,一部还没上映的电影,能把自己折腾到这个地步。《监狱来的妈妈》定档5月30日,宣传阵仗不小,“真实故事改编”、“原型本人出演”这些词反复出现在海报上,故事讲的是:一个被家暴逼到绝路的女人,失手杀了丈夫,坐了10年牢,出狱后跟儿子修复亲情。听起来挺感人,对不对?2025年9月,这片子在西班牙圣塞巴斯蒂安国际电影节拿了最佳主角奖,全场1800人起立鼓掌,足足鼓了二十分钟。姚晨5月10日发微博力挺,说主演“从废墟里站起来,把自己活成了一束光”。

但谁都没想到,事情翻得这么快。

有网友把当年的刑事裁定书扒出来了。文件编号:(2010)陕刑一终字第66号。这里面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2009年4月15日晚,赵晓红和丈夫张勃因为“支床”这种鸡毛蒜皮的事吵起来,赵晓红退到客厅,主动拿起桌上的水果刀,一刀斜着往下捅进张勃的胸口,刺破了主动脉根部,人当场就死了。法院判的是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有期徒刑15年;二审维持原判。裁定书里从头到尾没出现“家暴”两个字。多名证人,包括双方父母和邻居,都说两人“婚后关系较好”,偶尔吵架但事后就好了。法院根本没认定家暴——这是关键中的关键。

可电影怎么讲的呢?宣传文案写的是“反抗家暴失手杀夫”,把故意伤害变成了“过失”,把没影的家暴当成了整个故事的根基。这把法院驳回的、不予采纳的东西,拿来当电影情节的主要背景了。

这事儿的争议,还不光是剧情“魔改”的问题。

导演秦晓宇自己接受采访的时候说过,赵箫泓2019年还在服刑期间,就已经开始参与拍摄了。电影2021年才备案立项,典型的“先拍后备”。当年广播电影电视部和司法部有联合通知,明确规定正在服刑的罪犯不得参与商业演出和影视拍摄。律师都出来说了,这明显超出了法律允许的范围。

还有,赵晓红2023年6月才结束剥夺政治权利期,拍电影的时候她连这些基本权利都还没恢复。

更让人心里不是滋味的是制片人沈芬的背景。沈芬是上海极友家居有限公司的老板,做装修起家的,和湖南卫视主持人汪涵是多年合作伙伴。汪涵也是这个电影的支持者,据传还是出品人之一。湖南台的主持人、装修公司老板、一个蹲过监狱的女人,这些人凑在一起拍电影——到底图什么?

再看票房。5月16日,这片子在上海点映,票房4.26万元,605个人看。南京一场,卖了691元,32个人看。成都一场,卖了346元,9个人看。本来定在5月20日西安的路演也取消了——巧的是,赵晓红的案子事发地就在西安。制片方5月18日回应,正跟上海电影局协商调整上映时间。说白了,大概率要撤档了。

我琢磨这事儿,不光是电影圈的热闹。这里面有一个绕不过去的问题:艺术来源于生活,高于生活,到底能“高”到什么份上?

你可以拍一个人犯了罪、坐了牢、出来之后怎么重新做人——这没问题,真实、有力量。可你不能硬把一个法院没认定的家暴安上去,把故意伤害说成过失,把15年刑期压缩成10年。生活里它是黑的,你艺术加工完变成白的,这就不是高于生活了,这是扭曲生活。说难听点,这不是拍电影,这是在替生活洗白。

导演说,他想呈现的是“无名者的处境”,想问的是“犯罪之后呢”。但“之后”的故事不能建立在“之前”的谎言上。尤其是你把原型本人拉来当主演,让她在银幕上重新演绎自己捅死丈夫那段经历,然后拿个国际大奖,宣传自己是“从废墟里站起来的光”——这些做法,是把一条人命变成了流量,变成了一门生意。

很多人说,这片子是在消费死者。张勃死了十六年,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了。他的母亲,也就是赵晓红的婆婆,据说在电影里亲自出演了,表示原谅了儿媳。可死者的其他家属呢?没人替他们发声,没人问过他们的感受。电影讲的是和解,但这个“和解”好像只对活着的人有利。

姚晨5月18日删了那条宣传微博,工作室发声明说“对相关背景缺乏充分了解”,会“审慎自省”。赵箫泓的微博和短视频账号全被封了。豆瓣上几千条一星差评涌入,猫眼上有人喊“集体退票”。

回头看这事儿,最可怕的不是有人拍了一部烂电影——烂电影多了去了。可怕的是,有人觉得可以拿司法判决不当回事,拿人命当素材,拿公众的同情心当韭菜割。如果这部电影真的顺利上映、票房大卖,那以后会不会有更多人照着这个路子来?只要故事编得够惨、够催泪,犯罪经历也能变成电影票?

艺术可以高于生活,可它不能把生活整个翻过来。该黑的地方,你愣涂成白的,那叫洗,不叫创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