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来的妈妈》每一步都令人大跌眼镜。1,立项与拍摄违规操作。 该片以公益纪录片立项,实际却拍摄成院线商业电影,严重背离备案性质。
2,女主角违规违法参演。影片于2019年开机,当时女主角仍在服刑。出狱后,直至2023年6月,她仍处于被剥夺Z治权利期间。
3,制作方蓄意违法。制作方瞒报事实、篡改影片内容及传播形式,并违法启用在刑及剥夺政治权利期间的服刑人员担任主演。
更令人不解的是,2025年9月27日,主演赵箫泓竟凭借该片获得“最佳主角银贝壳奖”。监狱方、审核方等有关方面难道完全不知情?不知道被欺骗吗?为什么只有舆论爆发时才了解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