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5月21号,在居委会主任带领下,我所在的小区开始强制征收停车费了。有一些上班的业主,因担心迟到被迫扫码交费。但是,也有一部分人所幸不开车了,打车或乘公交车上班,车停在小区内;还有一些人惹不起这股势力,把车停在路边或停放到其他地方。
物业公司因上周日给孩子去过电话,要其储值。昨天,孩子和我说,把车停放到她们居住的小区,哪里已经花钱了。我同意,昨天晚上把车停在了她住的小区。
小区车主强烈反对停车收费,源自于“通告”中“经业主大会同意”,当时是居委会人员敲门或打电话的方式,征求收费意见,得出所谓的业主大会同意们结论,没开大会,统计没有监管,结果合法性存在质疑?!
缺乏合法性的收费,需要居委会给予解释。经过协商,居委会同意5月24号到小区开会。预计,参加此次会议的车主81人。
我现在不明白,为什么违法违规的决定,居委会会力推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