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一场关于工程款拖欠的纠纷正愈演愈烈,成为当地建筑行业关注的焦点。这场纠纷的核心,是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开发建设公司(以下简称“泾河公司”)与多家施工单位之间因工程款支付问题产生的矛盾。
其中,分包商杨某(以下简称“分包商”)作为泾河新城第一中学EPC总承包项目室外绿化、管网工程的分包单位,深受其害,而中国某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某局”)作为总包单位,也面临着巨大的资金压力。

泾河新城第一中学EPC总承包项目,作为泾河新城重点教育工程,自规划之初便备受关注。中国某局作为总包单位,与泾河公司签订了EPC总包合同,合同额高达69552万元。该项目于2019年12月26日签订合同,经过近两年的紧张施工,于2021年9月顺利竣工验收,并整体移交给校方使用,然而工程款的支付问题却从项目竣工之初便埋下了隐患。
分包商作为该项目的室外绿化、管网工程的分包单位,自项目开工以来便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随着项目的竣工验收却陷入了工程款回收的困境。据分包商负责人介绍,该项目自2020年6月投入使用以来,已过去五年多时间,但泾河公司仍拖欠总包单位巨额工程款1.27亿元与3051万元逾期票据,共计1.58亿元,导致总包单位在垫付大量资金后无力继续支付分包商的工程款。目前,分包商欠各材料商及下属分包商近1900余万元,公司运营陷入困境。
除了直接拖欠工程款外,泾河公司还通过开具航信的方式向中国某局支付部分款项。2023年9月20日,泾河公司委托其子公司西咸新区泾河新城腾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城公司”)向中国某局其下的分供商开具了金额为3150万元的航信,承诺付款日为2024年9月19日。但截至目前,该航信仍未得到兑现,进一步加剧了中国某局及下游分包单位的资金压力。


根据中国某局与泾河公司签订的EPC总包合同,泾河公司应在项目竣工验收后按照约定支付工程款。然而,项目竣工至今已过去五年多时间,泾河公司仅支付了部分款项,剩余款项迟迟未予支付。这种无视合同约定的行为,不仅严重损害了合法权益,也破坏了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
面对中国某局及下游分包单位的催款要求,泾河公司一直以“资金紧张”为由予以推脱。然而,作为泾河新城的重点开发企业,泾河公司在区域开发过程中获得了大量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其资金紧张的说法显然难以服众,更无法成为其长期拖欠工程款的合理借口。


2024年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府化债政策,旨在解决地方政府及平台公司拖欠施工企业工程款的问题。但泾河公司在执行国家政策过程中却大打折扣、敷衍了事,其虽然提出了用现金+其他资产的方式化债,但实际上并未真正落实任何化债措施,导致工程款问题依然悬而未决。
泾河公司提出的“现金+资产”化债方案看似合理,实则毫无操作性可言。一方面,泾河公司提出的现金支付比例极低,根本无法满足总包单位及下游分包单位的资金需求;另一方面,其提出的资产抵债方案也缺乏具体细节和可操作性,导致化债工作无法实质性推进。

面对催款要求,泾河公司采取了逃避责任的态度,总包及分包商负责人多次前往泾河公司办公楼催要工程款,但均被保安阻拦在外,无法进入办公楼。即使偶尔能够进入办公楼,也难以见到相关领导的面。这种逃避责任、拒不沟通的行为,进一步加剧了双方之间的矛盾。
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试图通过信访渠道向相关部门反映问题,但他们的信访诉求并未得到及时有效地回应。相关部门在收到信访诉求后,均未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

分包商负责人无奈地说:“公司为了完成这个项目,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但项目竣工这么多年了,工程款却迟迟要不回来。现在公司资金链已经断裂,连职工工资都发不出来。”
据他介绍,由于泾河公司长期拖欠工程款,导致分包商无法按时支付各材料商及下属分包商的款项,进而引发了多起法律诉讼和投诉案件。这些案件不仅进一步加剧了公司的资金压力,也严重影响了公司的声誉和正常运营。
面对困境,分包商负责人表示:“我们期盼政府能够监督督办此事,迫使泾河公司尽快支付拖欠的工程款。我们不是要闹事,而是要活下去、要发展。只有拿到了工程款,我们才能按时支付职工工资、材料商和下属分包商的款项,才能让公司重新焕发生机和活力。”
在此,我们呼吁政府相关部门能够高度重视此事,加大监督督办力度,迫使泾河公司尽快支付拖欠的工程款。同时也希望泾河公司能够深刻反思自身行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经营理念,尊重合同、遵守法律、履行社会责任。只有这样,才能重建信任、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