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从死人堆里闯出来的老革命,为什么最后会被公开处决?他们不是普通干部,而是一路吃过苦、受过刑、立过功的人,也正因为这样,当他们一步步滑进贪污腐化的泥潭,这件事带来的震动才格外大。
1951年冬天,一封特级电报送到中央,电报里写得很清楚,刘青山、张子善在短短两年里,贪污和挪用公款折合旧币171亿多元。
这个数字放在今天看,很多人未必一下子有感觉,可放到当时,那不是一笔小钱,而是老百姓省吃俭用、国家咬牙攒下来的家底,更让人难以接受的是,这两个人不是外来的蛀虫,而是从革命年代一路走出来的干部。
刘青山1914年出生在河北安国,家里穷,12岁就去给人当长工,苦活累活都干过。17岁加入共产党,第二年参加革命活动时被捕,差点被枪毙。
张子善和他同岁,1933年入党,后来被国民党抓进监狱,受尽酷刑,也没有吐出党的秘密,抗日战争时期,刘青山被日伪悬赏通缉,照样带人打游击。那时候的他们,真的是拿命在拼。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两个人被安排到天津任职,刘青山当了天津地委书记,张子善担任天津专区专员。
组织把他们放到华北最重要、最富庶的地方,本来是寄予厚望,可进了城,手里有了权,身边有了资源,日子一安稳下来,人也慢慢变了,起初可能只是觉得自己打了半辈子仗,吃了那么多苦,现在享受一点也不算什么,可口子一开,就收不住了。
刘青山后来常常不去机关办公,借口养病,住进天津马场道的小洋楼里,吃喝讲究,排场越来越大,张子善也不遑多让,两年换了五辆车,高档香烟一条接一条地抽。
最出名的还是那顿韭菜饺子,冬天本来没有韭菜,他偏要吃,别人费劲从外地找来,他还嫌老。
最后竟想出办法,把整根韭菜包进饺子里,煮熟后再把韭菜抽出来,只留味道。这种做派,已经不是简单的讲究,而是拿权力给自己造日子。
问题不只是他们花钱大手大脚,而是这些钱从哪来,1950年到1951年,两人利用职权贪污、挪用公款,总数达到171.6亿元旧币。
1955年币制改革后换算,相当于171万元新币。听起来似乎不算天文数字,可在当时,一个鸡蛋只卖四分钱,这笔钱能买近2000万斤粮食、800万尺棉布,那几年,全国很多地方刚从战乱里缓过来,老百姓还在为吃饱穿暖发愁,这些钱本来能救不少人的急。
更让人愤怒的是,他们连救灾的钱也不放过,天津地区遭遇洪灾后,上面拨下来的救灾粮款,他们敢截留,敢克扣,组织民工治河时,他们又搞供应站,把发霉变质的粮食高价卖给民工,结果不少人吃出病来,甚至丢了命。
拿老百姓的活命钱去摆自己的阔气,这已经不是贪图享受那么简单了。
再看当时的背景,就更能明白这件事为什么触目惊心,1950年10月,抗美援朝战争爆发,国家财政压力一下子顶到前面去了。
1951年,大量财政收入都要往朝鲜战场送。前线志愿军在极寒条件下作战,缺衣少食,拼的是命,后方全国上下也都在勒紧裤腰带过日子,能省一点是一点,能支援一点是一点。
就在这种时候,两个掌握实权的干部却躲在楼里抽烟喝酒,挥霍公款,这种反差摆在一起,谁看了会不寒心。
1951年11月,天津专区副专员李克才把问题捅了出来,在会议上公开揭发,随后案情一级一级往上报。华北局连夜开会,事情很快进入调查程序。
12月2日,正在外地活动的刘青山被紧急召回,刚一下飞机就被控制,刚开始他还不当回事,觉得最多不过是处分,大不了回家种地,张子善也一样,案发后还想硬扛,甚至试图销毁单据。可事情查到这个地步,证据一层层摆出来,已经没有退路了。
麻烦的是,这案子不好办,那时候新中国刚成立不久,完整的反腐法律还没健全,对这种级别干部的量刑,也没有太多先例可循。
更现实的问题是,这两个人都有革命功劳,不少人替他们说情,觉得他们过去拼过命,能不能给一次改过的机会,可要是真因为有功就放他们一马,后面的人会怎么想?是不是以后只要立过功,就可以伸手,就可以侥幸?
1952年2月10日,保定市体育场公开宣判,刘青山、张子善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临刑前,有关方面也明确了政策,家属不按反革命家属对待,子女由国家负责抚养。
枪声落下后,这起案子没有就此结束,1952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贪污条例》正式颁布,反腐开始有了更清楚的法律依据。
很多干部也正是在这件事后真正意识到,权力不是奖品,功劳也不是护身符,手一旦伸出去,账迟早要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