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68岁老汉,养小三还生了生双胞胎孩子,给费用4800万元,原配要求追回,小三是非法所得还是双胞胎子女赡养费,各有各的理。
原配怒气冲冲,要求返还4800万元。但是,丈夫口口声声是子女赡养费。
既然已经生下双胞胎孩子,又确实是丈夫的骨肉,给赡养费也合理。
但给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又未经妻子同意,妻子依法也可追回。
虽然未婚生育,如果小孩确实是老汉血脉,老汉必然负担赡养费,本来无可厚非。
问题是,给了4800万元的数额太辣眼,而且,今后遗产继承问题也很多。
洁身自好,一夫一妻,如果违反了这个社会规则,问题很多头很大。
今天法院庭审未判,不管怎样判,留给这个家庭和小孩的创伤都是非常大,家庭和睦变成割裂,教训都非常深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