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女子花85元在正规平台买了一本高 考数学刷题书,高考结束后,她想着帮学弟学妹省点钱,就以35元包邮的价格转卖,还附赠了自己整理的学习资料。没想到,该书作者廖某以“销售盗版书”为由将她告上法庭,索赔经济损失及维权开支共9900元。女子懵了,怎么做好事还被告?接下来,发生的事让她措手不及。
2024年2月,正在备考的小张在社交平台上看到有人推荐一本数学刷题书,抱着提升成绩的想法,她在海棠图书教育书店下单购买。
当时商品标价208元,店铺有123元的优惠,她最终实付85元。
想着正规平台的店铺、不算太低的价格,应该不会买到盗版书,便放心用来备考。
2024年8月,高考结束后,小张收拾学习资料,想起这本书自己用不上了,不如转给有需要的学弟学妹,于是在二手平台挂出35元包邮的价格,很快就卖出了这本刷题书。
本以为这只是一次普通的闲置转卖,没想到半年多后,奇怪的事情发生了。
2025年2月,购买这本书的买家突然联系小张,让她提供当时的购买订单,还特意要求不要给快递单号、订单编号和商家名称打码,说要拿着订单找商家领配套课程。
小张当时觉得不对劲,没有回复对方,对方还在平台上给她打了电话,现在回想起来,她忍不住后怕:“要是当时把订单给了他,再帮他领了课程,是不是又要被起诉转售视频课?”
2025年5月15日,小张收到了安徽省灵璧县人民法院的传票,起诉她的正是这本书的作者廖某某。
起诉状里说,涉案正版图书定价199元、售价109元,小张在二手平台卖的是盗版书,侵犯了著作权,要求她赔偿9900元。
小张母亲潘女士看到传票又急又气,赶紧联系当初买书的海棠图书教育书店,却发现店铺已经闭店,联系不上任何负责人,她只能带着女儿开始准备应诉材料。
在整理证据的过程中,小张意外发现,当初在二手平台买书的买家,和起诉状上原告廖某某的电话号码竟然完全一致,疑似是同一个人。
潘女士告诉记者,女儿转卖这本书纯粹是好心,35元的价格连成本都没收回,完全没有牟利的想法,更不知道这本书可能是盗版的。
“我们花了钱买的书,自己也是受害者,要告也应该告卖盗版书的商家,而不是我们普通消费者”。
记者随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检索廖某某的案件,发现2024年到2025年间,他涉及多起著作权纠纷案件,都是作为原告起诉他人侵权。
案由包括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和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而这些案件大多以他主动撤诉结案,和这次起诉小张的情况一模一样。
5月26日下午,记者致电廖某某询问此事,他只说“不清楚,不知道怎么答复”,之后再打电话就无人接听了。
当天上午11点,就在案件原定开庭的几个小时前,廖某某向法院提交了撤诉申请,这场官司不了了之。
这件事里最让人寒心的,莫过于一个高三学生出于善意的闲置分享,却被卷入一场莫须有的官司里,担惊受怕了半个多月。
我们都知道,高考结束后,很多学生会把用过的教辅、笔记低价转给学弟学妹,这本是学生之间互相帮助的温暖举动,却被别有用心的人当成了牟利的工具。
其实,法律上的“发行权用尽”原则,本就是为了保护正版书籍的二手流通,正版书籍的转卖,并不会侵犯作者的著作权。
可在这件事里,小张从正规平台买的书,却被指认是盗版,而真正卖盗版书的商家早已闭店跑路,她自己成了“背锅”的受害者。
更讽刺的是,起诉她的作者,自己疑似就是钓鱼取证的买家,多起起诉又以撤诉收场,很难不让人怀疑,这是不是一场针对普通消费者的恶意诉讼?
但这件事也给我们提了个醒:在二手平台转卖书籍、资料时,一定要保留好当初的购买凭证,确认自己买的是正版商品,避免稀里糊涂卷入侵权纠纷。
同时,也希望相关平台能加强监管,对这种反复撤诉的恶意诉讼行为进行规范,别让善意的普通人寒了心。
法律的初衷是保护创作者的合法权益,而不是成为某些人骚扰普通消费者的工具。
创作者的心血值得尊重,但普通消费者的善意也不该被恶意利用。
我们既要支持正版,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也要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别让善意变成别人伤害自己的利器。
相信随着监管的完善和大家法律意识的提高,这种“钓鱼式”的恶意诉讼会越来越少,我们的善意也能被温柔以待。
对此,大家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