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嘉兴,25岁海归在校小伙与32岁离异女老板相恋。
小伙还是学生,靠着奖学金和兼职收入,恋爱期间省吃俭用,前后为女方花费12万元。
女方频繁以没有安全感为由索要钱财,还刻意要求每笔转账都备注自愿赠与。
二人同居谈婚论嫁时,女方提出88.8万高额彩礼,小伙无力承担后分手,随即被女方拉黑。
小伙想要追回恋爱开销,律师表示标注自愿赠与的钱款,日常消费很难通过法律追回。
一场看似甜蜜的姐弟恋,实则是一场精心布局的金钱陷阱,女方步步设防收割男方钱财,分手后全身而退,而男方人财两空还维权无门。
年轻小伙付出真心与全部积蓄,彻底沦为受害方。
男方本身还是学生,没有稳定收入,每一笔钱都是辛苦攒下的奖学金和兼职工资。
他满心诚意对待感情,掏空全部存款满足女方需求,每月高额外卖、大额转账从不吝啬。
反观女方,全程步步算计,一边索要钱财,一边提前让男方标注自愿赠与,早早做好法律免责铺垫。
最后以高额彩礼逼迫分手,直接拉黑对方,轻松占有12万钱财,毫无情感付出,只把恋爱当成敛财工具,男方真心和钱财双双落空。
小伙和老板娘分手后追讨恋爱花费12万依据《民法典》,恋爱期间自愿赠与,分手后法院大多不支持返还;只有明确备注借款、或是以结婚为目的的大额彩礼,才能要求退回。
本案女方早有预谋,强制要求所有转账标注自愿赠与,直接锁死男方维权路径。
即便女方全程刻意敛财、动机不纯,只要有自愿赠与凭证,法律就难以判定返还,维权取证难度极大。
更深层的社会痛点,是当下婚恋越来越金钱化。
一方刻意制造焦虑索要钱财,另一方妄想依靠婚恋少奋斗,双方都带着功利心交往。
法律只能看转账凭证判定结果,无法甄别恋爱里的恶意圈套。
恋爱不该是一场金钱交易,更不能成为敛财骗局。
同时也要提醒大众,恋爱大额转账切勿随意标注自愿赠与,守住自身财产底线。
法律也应细化恋爱赠与纠纷判定标准,区分正常示好与恶意敛财,不让有心之人利用法律漏洞白嫖他人钱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