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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1日,北京赵女士在韩国旅游期间,突发姥姥病逝噩耗,想要退回次日国航返程国际

5月21日,北京赵女士在韩国旅游期间,突发姥姥病逝噩耗,想要退回次日国航返程国际机票,回国奔丧。
她按平台要求提交正规医院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却被国航驳回退票申请。
航司无理要求死亡证明必须有民警签字,可老人系正常病逝,无出警记录,警方依法无法签字,该要求根本无法完成。

国航还辩称亲属离世属于个人原因,且国际航线不适用国内民航法规,拒不退票退款。
平台两次协调无果,航司一直拖延研判。
律师表示,至亲离世属于不可抗力,国航增设无理门槛,违反消保法,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此事也引发大众对航空行业规则冰冷、缺乏人文关怀的广泛批评。

亲人离世悲痛万分,乘客依规齐全材料却被航司百般刁难,还提出警方根本办不到的签字要求,冰冷死板的航空规则,在人情大事面前尽显冷漠。
乘客遭遇双重打击,悲痛之余还要承担全额机票损失,维权身心俱疲。
赵女士本身深陷丧亲之痛,满心着急回国奔丧,没有任何过错,也没有无故恶意退票。
她主动配合航司要求,备齐国家认可的正规官方证明,已经尽到全部义务。
可最后不仅没法退票止损,还要白白承担整张机票的全款损失。
更过分的是,她还要耗费大量时间对接平台、航司、警方来回沟通,在极度悲伤的情绪下,被迫卷入繁琐的维权流程,精神和经济双重受损,十分委屈。

而航司涉嫌刻意刁难、死守霸王条款,本质是唯利是图、漠视人情。
航司明明清楚正常病逝警方不会签字,依旧强行设置这个无法达成的门槛,就是故意制造退票阻碍,不想退还票款。
同时刻意区分国内和国际航线,钻规则空子拒绝履行退款义务。
比起乘客奔丧的人之常情,航司只在乎自身营收,完全抛弃企业人文底线,用无解的硬性条款为难普通人,冷漠且不近人情。

根据《民法典》,直系至亲离世属于不可抗力,消费者有权解除购票合同、索要退款。
同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令禁止商家设置不合理、无法完成的交易门槛。
国航内部自行制定的航线规则,法律效力低于国家法律,不能凌驾于国法之上。
规则是为人服务的,而不是用来为难普通人的。
航空出行不能只有冰冷的营收条款,更该有基本的人情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