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8日深夜,内蒙古库伦旗职工呼某,身处小区六楼住户家中,不走正门,私自将窗帘打结做成绳索,打算顺着窗帘从六楼爬窗出逃。
下滑至五楼位置时,窗帘突然断裂,呼某直接高空坠落,经抢救无效身亡。
警方调查排除他杀,确认属于意外坠亡。
呼某单位此前为其购买了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事后家属向保险公司索赔10万余元保险金,保险公司拒绝赔付,认为死者是主动冒险,不属于意外事故。
案件经过一审、二审,两级法院均判定保险公司败诉,需要全额赔付保险金。
但凡有点生活常识都清楚,普通窗帘布料松软、承重极差,根本没办法承受成年人重量,六楼接近18米高空,用窗帘绳逃生本身就是百分百高危行为。
生活里所有人都明白高空爬窗必死无疑,可当事人偏偏一意孤行。
最让人难以接受的是,成年人自己选择作死,最后不用自己承担全部后果,反而由保险公司赔付十万保险金。
往通俗了说,自己瞎冒险丢了性命,还要保险买单,很容易给大众传递错误信号:就算明知危险非要作死,最后出事也能拿到赔偿,变相纵容各类无脑高空冒险行为。
法院判决的依据很直白:死亡不是本人主动追求,窗帘突然断裂属于外来突发意外,符合意外险赔付标准。
从死板法条来看,判决没有问题,可法律不能完全脱离人情常理。
意外险保的是飞来横祸、无妄之灾,而不是成年人主动找死带来的伤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