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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男子将自己的车停放在路边,领车一乘客下车,不小心将车门磕到了男子的车身

四川成都,男子将自己的车停放在路边,领车一乘客下车,不小心将车门磕到了男子的车身,导致车衣被刮花,男子很通情达理,只是提出合理的赔偿要求,谁知对方倒打一耙,说男子讹人、敲诈。男子见对方不讲理,非常气愤,拿出手机准备留证维权,谁知,直接惹怒对方,上来就殴打男子,打完不解气,又两次殴打男子。导致男子多处软组织挫伤,同时伴有肋骨轻微骨折。目前,警方已经立案调查。

5月20日晚,冯先生驾车出门办事,他将小米车平稳停郫都区的路边处,耐心等着家人。

却没想到,人在车上坐,祸从天上降。

就在这时,冯先生听见“哐当”一声,他赶紧下车查看情况。

原来,是隔壁车辆的乘客下车时极其粗心,没有观察周边路况,猛地一把推开车门,重重撞在冯先生的车身侧面,直接刮花冯先生的车衣,车身处肉眼可见的白痕。

冯先生是个通情达理的人,事已至此,谁也不是故意的。

他没有故意刁难对方,更没有摆脸色,只是提出走正规保险理赔,把车漆划痕修复即可。

这个要求合情合理,按理说,对方应该赶紧接受,并道歉,走正常程序就完了。

可谁也没想到,这份忍让和通情达理,换来的不是对方的感恩戴德,却是蛮横无理。

对方不但一丝愧疚歉意,反而瞬间翻脸,态度嚣张至极。

他拒不承认自己的失误,还反咬一口说说冯先生停车有问题。

甚至颠倒黑白,当众污蔑冯先生是故意碰瓷、借机敲诈。

看着对方蛮不讲理、倒打一耙的模样,冯先生憋了一肚子气,怎么会碰到这么胡搅蛮缠的人,真是倒霉透顶。

冯先生算看明白了和蛮不讲理的人多说无益,为了保留证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他直接掏出手机准备报警处理。

没想到这个动作彻底激怒了对方。

对方害怕报警后自己要承担责任,瞬间恼羞成怒,彻底失控。

不等冯先生拨通电话,当场对他大打出手,前后连续三次猛烈殴打冯先生。

事发突然,冯先生毫无防备,根本来不及躲闪反抗。

混乱中,他的眼镜被狠狠打落在地,脸部、躯干多次遭受重击,浑身剧痛发麻。

短短几分钟,身体和心理都遭受了极大的创伤。

冯先生愤怒报警,警方接到报警后,很快赶到现场,将双方带回派出所调查。

事后冯先生忍着浑身剧痛前往医院检查。

检查后,医生告知,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伴随肋骨轻微骨折。

目前警方已对该案正式立案,冯先生完成伤情鉴定,案件正在有序推进。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3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本案中,对方因轻微剐蹭纠纷,殴打冯先生致其肋骨骨折,已构成故意伤害,警方立案后可依法对施暴者予以治安处罚,若伤情进一步鉴定为轻伤,还将涉嫌刑事犯罪。

《民法典》第1179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施暴者殴打致冯先生肋骨骨折,存在明显过错,冯先生有权提起民事诉讼,主张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相关民事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