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寒心了!北京,一28岁女子父母去世,只剩她一个独女,还留下价值1400万的房产,岂料,就在女子过户时,叔叔姑姑们突然找上门,要求分1050万,也就是房产的75%,女子气怒交加,认为她的房子凭什么分给外人,双方闹到法院,而法院判决令人意外!
她们觉得女子父亲的遗产🈶爷爷奶奶一份,爷爷奶奶的又可以分给他们,没想到法院还支持了,,法院判决房产归何小莉所有,但还应补偿姑姑叔叔三人175万。
这样的姑姑,叔叔,真判给给他们175万,他们有脸要?自己亲侄女,一个人,不帮忙就算了,还来挣?
女子父母生前历经风雨吃过多少苦才用一分一分挣的钱买得别墅,爷爷奶奶叔叔阿姨故故,没有帮助过一分钱,生病没有给过一分钱,没有对给过他们任何一点帮助,为什么要给他们。
假如女孩的爸爸有欠债2千万,房产值1千4百万,债务6百万,依据法院的裁决,这些叔叔和姑姑一起和女孩承担债务吗?或者孩子还小的时候有业务扶养吗?如果都这样判决的话,那宁可不要这样的亲戚,请问如何做到这样。自己的财产还不能做主了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