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一女子与男友未婚同居,并为男友生了一个儿子,因与男友发生争吵,而后分手,由爱生恨,在网上花35000元,找了一名男子让对方帮自己砍掉男友的生殖器和一只手掌。女子在线下与对方见面时,还与对方发生了关系。怎料,对方是个骗子!什么也没做!案发后,女子还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据媒体5月23日报道,2018年底,陈某英和林某在深圳认识,两人很快谈恋爱,也很快住到了一起,后来,陈某英怀孕了,并在第二年生下一个男孩。
陈某英觉得,两人既然有了孩子,那以后肯定就是一家人了,可没想到,孩子出生才两个月,两人就闹翻了,而且直接分手。
很多人分手后都会难受,这是人之常情,但陈某英的问题在于,她后来彻底钻进情绪里了,尤其是她刚生完孩子,本来情绪就容易波动,再加上突然变成一个人带娃,心理落差肯定特别大。
她开始觉得:“我给你生了孩子,你却不要我了。”这种情绪一旦憋久了,很容易从委屈变成恨,很多极端案件,其实都是这么来的。
不是一开始就想犯罪,而是情绪不断发酵,到最后彻底失控,后来,陈某英越想越气,就开始琢磨怎么报复前男友,然后,她在网上联系到了一个叫陈某标的人。
她提出的要求非常吓人,她想让对方帮自己砍掉前男友的生殖器,还有一只手掌,说白了,她已经不是想“吓唬一下”了,而是真奔着毁掉对方去的。
双方后来谈好了价格,3.5万元,陈某英先给了2000元定金,后面又继续给钱,还把前男友的信息、家庭情况这些都告诉了对方。
看到这里,其实事情性质已经变了,因为法律上,不是说你真把人砍了才叫犯罪,只要你已经开始准备实施,比如找人、给钱、提供目标信息,这就已经不是“气话”了,而是真正开始犯罪准备。
不过接下来,事情突然变得特别荒诞,因为这个陈某标,从头到尾压根没想伤人,他真正想干的,其实是骗钱,为了让陈某英相信自己真会动手,他还专门伪造聊天记录,说自己已经去“踩点”了,实际上,他什么都没干。
更离谱的是,在双方多次接触过程中,两人还发生了关系,这一情节后来也引发不少争议,有人认为陈某英是“被骗财骗色”,但从法律层面看,双方属于自愿发生关系,因此并不构成强奸。
真正的问题,在于诈骗,也就是说,陈某标虽然没有实施故意伤害,但他利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钱财,依然涉嫌诈骗犯罪。
这个案件因此出现了一个非常少见的局面:“雇凶者”因为故意伤害未遂被判刑,而“被雇的人”则因为压根没想犯罪、只想骗钱,转而涉嫌诈骗。
很多网友调侃,这是“骗子救了人”,但仔细想,其实一点也不好笑,因为如果陈某英联系到的不是骗子,而是真正的亡命徒,后果很可能完全不同,到那时候,被毁掉的,可能就不止一个人的人生。
不过很多人看到判决时还是有点意外,觉得她都“雇凶”了,怎么才判这么轻?
原因主要有几个,第一,对方根本没动手,所以属于犯罪未遂,第二,陈某英后来认罪认罚,还有坦白情节,另外,前男友也对她表示了谅解。
所以法院最后判了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但缓刑不等于没事,她依然留下了刑事犯罪记录,对以后工作、生活,影响都不会小。
说到底,她其实也是被自己那股冲动毁了,你们认为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