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大谱!四川,一女子带着未拴狗绳的大狗进入饭店吃饭,结果,大狗突然发狂咬伤正在吃饭的孩子。没成想,接下来狗主人的操作惊呆周围群众!
据悉,一女子带着一只未拴绳的大型阿拉斯加犬去一米粉店就餐。
结果这只巨型犬不知怎么突然受了刺激,猛地发狂冲向隔壁桌,对着正在吃饭的小孩腿部就是一口。
孩子当场被咬伤,疼得哇哇大哭,周围食客都吓懵了。
店家反应很快,意识到事态严重,立马就掏出手机报警。
可谁也没想到,接下来的一幕才叫刷新三观:这位狗主人趁乱竟然溜之大吉,只把闯了祸的狗孤零零留在案发现场。
事后警察赶到现场控制了肇事犬只,所幸孩子送医后没有生命危险,目前警方正通过公共监控全力追查这名逃跑女子的身份。
底下有网友评论,必须起诉让狗主人赔钱坐牢。
根据新《治安管理处罚法》第89条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致他人受伤,处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可处5-10日拘留+500元以下罚款。
当然,如果店家未尽到劝阻义务,可能担补充责任,通常为赔偿总额的20%-30%.
不得不说,现在养狗的都觉得"我家狗不咬人",就可以无视规定不拴绳,不戴嘴套,总觉得别人怕狗是小题大做。
话又说回来,等到真的伤了人,第一反应不是承担责任,而是先想着怎么跑。可你跑得过现场的群众,跑不掉无处不在的监控,更跑不掉法律的约束。
很多养狗人士总盲目自信,放任大型犬随意出入公共场所,漠视公共安全,完全不顾老人小孩的安危。出事之后的逃避行为,更是暴露了极度自私、毫无担当的本性。
明知大型犬不拴绳有极大安全隐患,还肆意违规,伤人后跑路的行为,远比狗狗伤人更让人愤怒,必须从严追责,让违规养狗、肇事逃逸的人付出该有的代价。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