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男子酒后在KTV消费时,见一女服务员长的漂亮,给了对方5000元将对方约到酒店开房,在酒店与对方发生关系后,在对方穿衣服准备离开时,又拍摄了对方的照片,抢走了对方的手机,让对方再次与自己发生了一次关系。
这男的真是蠢到家了!花了五千块,最后竟用抢手机逼人家再来一次,还偷偷把钱退给自己。结果呢,警察找上门了。
男子姓栗,41岁,没工作,小学文化。那天凌晨,他喝多了去KTV,看上个女服务员曹某。曹某长得漂亮,栗某直接转给她五千块钱,带她去酒店开房。
到了酒店,两人发生了关系。完事后,曹某急着回家,穿衣服要走。栗某不干了,他拿起手机就拍曹某照片,还把曹某手机抢走了。
曹某怕了,只好又和栗某发生了一次关系。可栗某还不想停,还想让曹某继续陪他。曹某一咬牙,手机也不要了,直接跑出酒店。
栗某这下更过分。他拿起曹某的手机,把曹某还没收的那五千块钱,退给了自己。他想,这下不是白玩了吗?
曹某回家后,越想越憋屈,就报了警。说栗某强奸了她。
警察一调查,事情清楚了。第一次,栗某给钱,曹某同意,这算嫖娼。是违法,要拘留罚款。
但第二次,情况就变了。曹某穿衣服要走,栗某拍照抢手机,强迫她再来。这就不是嫖娼了,这是强奸!强奸是犯罪,要坐牢的。
还有,他抢曹某手机,还用手机转账,这还可能算抢劫。几样加起来,够他喝一壶的。
网友看了都摇头。说这男的是自作聪明,想白嫖,结果把自己送进去了。活该。
是啊,做坏事哪有不出事的。栗某以为钱能退回来就没事,没想到人家报警了。这下好了,嫖娼、强奸、抢劫,数罪并罚,等着他的就是牢饭了。
人呐,还是得走正道。别以为有点小聪明就能糊弄过去,法律可不是摆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