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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男子遭老婆逼迫无奈跳楼身亡,男子跳楼前把女儿托付给母亲“妈,诗诗就拜托给你了

重庆男子遭老婆逼迫无奈跳楼身亡,男子跳楼前把女儿托付给母亲“妈,诗诗就拜托给你了。”毫不犹豫跳了下去,过于惨烈。

你敢信吗?一个35岁的成年男人,被自己的老婆从屋里追到屋外,从地上追到窗外,最后逼得他把自己挂在了八楼外墙上一个不到一米宽的空调板上。那个空调板只有0.8米宽,放台外机就占了大半,人能落脚的空间不到半平米。他在那个巴掌大的地方悬了将近半个小时,脚踩的是悬空的水泥板,手抓的是粗糙的墙壁,底下是几十米高的地面。

这半个小时里,楼下的保安听见楼上女人喊“你要死就去死”“我捅你下去”,甚至当真举起手里的叉衣棍朝窗外捅了过去。那个男人叫代夫,重庆沙坪坝人,生前在一家单位有着体面稳定的工作。动手之前,他先用微信给母亲许虹发了两个字——“钥匙”,又拨通电话,平静地说了那句“妈,诗诗就拜托给你了”。这短短两句话,把身后事全交代了。那头的母亲根本来不及反应,电话就断了。

警方抵达后结论是——没有犯罪事实,不予立案。死者母亲许虹这一两年白发添了一大把,她和老伴代鸿从公安跑到检察院,从检察院跑到法院,硬是拖着快六十岁的身体把刑事自诉这条路走到了底。

当初向沙坪坝区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到现在法院还没有决定是否立案。

咱们再从头捋一遍当天到底发生了什么。2024年1月23日晚上,起因说穿了不是什么天大的事——8岁的女儿诗诗期末考试语文没考好。两口子吵起来了,起因是孩子要不要写作业,一来二去就开始摔东西、骂人、动手。当晚一家人在母亲家过夜,那个母亲一辈子都忘不了自己儿子被揪着头发挨揍的样子,她上前拦下,以为这事就过去了。

第二天早上7点多,新一轮争吵爆发,孙某拿着塑料叉衣棍满屋追着代夫打。代夫躲进厕所反锁了门,孙某用力把门锁踹坏。门一开,代夫已经不在了。那个卫生间有一扇小窗,他为了躲开棍棒,从窗户翻了出去,站在了八楼外侧的空调板上。一个35岁的体制内男人,大早上被人追打得翻窗逃命,身上是西装,脚底是悬空。孙某赶到窗前没有收手,反而隔着窗户用叉衣棍往外捅。目击者听到那句“要死就去死”之后,代夫松开了手。11岁的女儿诗诗全程目睹了这场冲突和父亲的坠落,那个画面会刻在她脑子里一辈子。

出了事之后,警方给出的理由是:代夫是自行翻出窗户、主动选择跳楼的,且民警抵达时风险已经阻断,所以不存在犯罪事实。

这里有个细节特别关键——警方介入时间节点的问题。代夫在空调板上悬着的半个小时里,现场只有一个拿着棍子的孙某和一个忙着劝架的婆婆。后来有律师分析,夫妻之间有法定的救助义务。孙某把丈夫逼到高危环境里,非但不救,反而持续刺激施压,这和死亡结果之间存在着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但因为等到民警到场时,人已经坠落了,公权力的介入反而成了“行为阻断”,把前期所有的逼迫都给切断了。你发现没有——施暴者逼到受害者彻底绝望前的那个窗口期,恰恰是法律认定上的一片灰色地带。

再往深处挖,更让人寒心的是事情发生之后的分割。孙某分得了家中四分之三的财产,却没有掏过一分钱孩子的抚养费。孙某所在单位,给予的处分仅仅是“批评教育”。诗诗跟着奶奶搬出来在外租房住,祖孙俩过日子用度紧张。那头,孙某却拒不承认说过那些催命的话,只承认自己“情绪激动,记不太清了”。

还有一个无法回避的现实——代夫是男性。我们整个社会在家庭暴力的认知框架里,受害者几乎天然等同于女性。一个男人被老婆打了,别人听说后的第一反应常常是“你是不是做了什么”“不至于吧”。法律层面倒没有性别区分,反家庭暴力法规定的精神侵害同样适用于所有家庭成员。

我们回顾代夫短暂的一生——大学校园里和孙某相恋,那时候孙某觉得他斯文、话不多、长得帅、性格好。结婚那天吃个灌汤包,大衣怕弄脏就让他用双手捧着接漏出来的汤汁。他没接住,就被新娘当众打骂,亲朋好友怎么劝都没用。往后十几年婚姻生活中,他渐渐从一个新郎变成了在女儿眼中“每天都像受气包”一样的父亲。到生命的最后半个小时里,他退到无处可退的阳台空调板上,他还向墙外探着身子挨棍子。最后的最后,他用一句“诗诗交给你了”,把一个11岁的小姑娘托付给了他们的全家——唯独这份遗嘱里,再也没有提到孩子的母亲。这是临终前一个父亲能做的,给女儿最后留出的一条生路。

目前代夫父母提起的刑事自诉案,还在等法院最终裁定。能不能立案,有没有罪责,都是司法的事情。但有一件事我们心里得有数——家暴从来不只是拳头砸在身上的事。有人被打死,有人被骂死,有人被逼死在窗户外的空调板上。这悲剧不是一时冲动造成的。如果说那句话“要死就去死”是一声推他下楼的手,那之前十年里每一次放任的动手和每一次无底线的精神压迫,就是让他一步步站上那个悬崖的汹涌暗流。

这场推手,不会因为受害者的性别而变得不残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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