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密,女子住在婆婆买的房子里14年,每天过得不安心,原来房产证上写的不是她名字,而是原房主的!女子想过户,可问题是时间过去了14年,原房主早就找不到了!
女子名叫小燕(化名),2012年嫁到新密,当时婆婆咬牙在市区给小两口买了套婚房,据小燕说,这套房子是婆婆全款,花了19万通过中间人买的。
当时为了结婚家里的钱花完了,手里没钱办过户,只在购房合同上写着婆婆的名。
结婚14年来,小燕一想到房子不是自己的,不安和焦虑就涌上心头,她对着调查员流下了压抑的泪水。
在她心里,婆婆把她当亲闺女一样,房子也是给他们夫妻买的,可过户的事拖成了心病。
为啥一直不办理过户呢,这事儿也不麻烦呀?说到这,小燕也有点难为情,她说当年结婚花光了家里积蓄,身上半分钱都没,再者婆婆对她很好,不好意思开口催婆婆办理,后来手头宽裕后,她发现购房协议上只有中间人的名字,原房东找不到了。
当初,婆婆是通过中间人全款买的房,合同上甲乙双方分别是婆婆和中间人管某。
管某在电话里表示,她有原房东的售房委托书,属于合理合法卖房,这么多年也没人敲过小燕家的门,房子更没有法律纠纷,这么多年不过户,现在找到她,她不认账。
小燕苦苦哀求中间人,她说:“我不是来找你麻烦的,只想能不能联系一下原房东。”她的谦卑态度让中间人很感动。
可感动归感动,电话那头管某无奈地表示,原房东三天换个电话,半年搬一次家,她也联系不上人,面对小燕的请求,她表示无能为力。
小燕仔细回忆有关原房东的一切线索,告诉调查员,曾经在缴水电费时瞅了一眼原房东姓名好像姓崔,户籍信息一栏填的是某某村。
仅凭一个姓和村的名字,我们能找到原房主吗?调查员带着小燕来到了那个村。
“有,是俺们村的。”村里根据小燕提供的信息,口气坚定地说,至此原房东的身份信息算是找着了。
村里一通电话打给原房东的亲戚,亲戚表示,他会把原房东的电话留给小燕,也会配合小燕去把过户办了。
心里的大石头落地了,14年悬而未决的烦心事终于在今天迎来希望。小燕又是哭又是笑,再三感谢调查员。
婆婆通过中间人买房,中间人获得原房东的书面授权书,这一行为符合相关法律规范。
《民法典》明确规定,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也就是说,房主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房屋买卖事宜。
从法律上看,小燕婆婆还不是房屋所有权人,虽然婆婆14年前买的房,但一直没办过户,根据《民法典》规定的不动产的物权以登记为准原则,这套房子的所有权不是婆婆。
小燕婆婆不能直接把房子过户给儿媳妇,因为她自己都不是房主,自然没有权利直接把房子过户给别人。
目前需要分两步走:第一步,先把房子从原房主名下过户到婆婆名下;第二步,婆婆成为房主后,再通过买卖或赠与的方式过户给儿媳妇小燕。
好在,小燕找到了原房东,原房东也很守信,答应配合小燕一家积极办理过户,不过小燕一家心真大,买房14年了,这中间不至于一直没钱办理过户啊?
如果是你,房子卖出去14年了,你会配合买家去办理过户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