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错案曾是司法体系的痛点,好在大多发生在司法体制改革前,决策层也清晰意识到了这点。
著名法学家徐显明曾指出冤错案形成有五大因素,像认识论问题、法治理念问题、法治管理违背规律、刑讯逼供等违法办案行为,还有公检法相互关系问题。其中公检法“配合有余、制约不足”,被认为是冤错案屡禁不止的致命根源,像聂树斌案、呼格吉勒图案就是深刻教训。
如今“每案必检”“再审纠错”,给长期申诉、上访的弱势群体带来翻案希望,让司法更加公正,也体现了司法体制改革的成效。
冤错案曾是司法体系的痛点,好在大多发生在司法体制改革前,决策层也清晰意识到了这点。
著名法学家徐显明曾指出冤错案形成有五大因素,像认识论问题、法治理念问题、法治管理违背规律、刑讯逼供等违法办案行为,还有公检法相互关系问题。其中公检法“配合有余、制约不足”,被认为是冤错案屡禁不止的致命根源,像聂树斌案、呼格吉勒图案就是深刻教训。
如今“每案必检”“再审纠错”,给长期申诉、上访的弱势群体带来翻案希望,让司法更加公正,也体现了司法体制改革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