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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精了!”今年2月6号,内蒙古土默特右旗,一个叫王某某的男子,人还没进超市,先

“太精了!”今年2月6号,内蒙古土默特右旗,一个叫王某某的男子,人还没进超市,先把录像设备打开了。进了门,他哪也不逛,径直走到白酒货柜前,挑了三个知名品牌的6瓶白酒,扫码付了4560块。

老百姓听多了假货被查、超市挨罚,这事好像见怪不怪。但这次,主角王某某的剧情完全不一样,连操作流程都是“教科书级”——根本不藏着掖着。2月6日,在内蒙古土默特右旗,一家超市迎来了他。那一日,时光仿佛也稍作驻足,见证这一场看似平常却又暗藏未知的相遇。

在他踏入门前,录像设备便已预先开启。那悄然启动的设备,似一位默默的见证者,等待着记录即将发生的一切。

到了白酒柜台,挑选速度快得像清点货物,选好3个知名白酒品牌,6瓶酒,扫码付款4560元,毫不犹豫。走出超市上车直奔市场监管局,没等酒开封,就已经准备好举报材料,各瓶编码,付款流程,全被记录得明明白白。

这事最妙的地方,不在于王某某发现了假酒,而在于他买之前就知道自己在干嘛。2月10号,监管部门出手查超市,结果不出所料,3个牌子的18瓶酒真是假冒商标产品。超市透底,货是从包头一家公司进的,一共才进了各一件,真被“查了个正着”。

4月2日,市场监管局果断出击,执法毫不手软。开出一张2.5万元的罚单,并依法没收假酒,彰显了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的坚定决心。故事到这,按常规进展,卖假货的教训应该告一段落。

但王某某不光要退酒钱,还想顺手要走那十倍赔付——45600元的“奖金”。他径直将超市诉至法院,依据《消费权益法》提出诉求,主张退一赔十。如此果断之举,彰显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之决心。

问题随即抛在台面上:王某某到底算不算普通消费者?抑或仅仅是借由法律漏洞,行寻租套利之实?须知,法官查阅其“战绩”发现,仅在2025年1月至2026年4月期间,此人于同一地点,四次在购买商品后便发起投诉。

常人买酒,通常不会开着摄像,出门就举报,更别说像打卡一样一年操作多次。

法院给出的答案很直接。王某某这趟买卖不是为了喝酒,也不是一时消费冲动,而是冲着“打假+索赔”来的。先开录像,后直奔举报,手法太娴熟,已经属于营利目的消费。这不是普通市民买错东西,而是“带货带着只手”,奔着赔偿奖金去的。判决落定,尘埃终定音。

法院判定该买卖合同无效,买酒款项需退还买家。然而,买家所诉求的十倍赔偿,法院未予支持。

说到底,买到假酒该赔,卖假货活该挨罚,这没话说。在市场监管领域,2.5万元罚款尘埃落定。民事层面,4560元酒款依例退还。若妄图“鱼与熊掌兼得”,很遗憾,法院不会认可此类诉求。很多消费者看到这,估计会有疑问:明明买到了假酒,凭什么亏待举报的人?

细细琢磨之下,方恍然发觉,此乃法律最为纠结之所在。于这微妙地带,诸多权衡与考量交织,尽显法律之复杂与深邃。

现在职业打假这件事,早就成社会热议。有人觉得这帮人“替天行道”,帮大家把关。可从法院角度出发,十倍赔偿是给普通消费者,买点吃的、用的,是为自己生活,不是以赚赔偿金为目标。职业打假人像流水线查货,目的在于“套路”超市,把本来防护消费者的制度,变成“生意”,这就脱轨了。

有趣的是,打假引发的赔偿纠纷也不是头一次。比如前两年,上海有人专盯线上茶叶、坚果等商品标签里“宣传专利”,一买发现问题立刻起诉,数量多得让一些网店头疼。法院最后判决和内蒙古这案类似,合同无效,钱退给他,但打假者的赔偿要求没给支持。法院强调,不能把维权变成逐利工具。

当然,表面看起来,职业打假让假货不敢轻举妄动。假酒、假奶、假保健品都被揪出来,厂商压力增大。可各地执法机构和法院,多次释放信号:打假的可以获得支持,但你不能一边消费打假一边靠赔偿套利。制度防线依然会划清,保障老百姓安全,但不会让打假人“薅”商家的羊毛变成新生意。

实际中也有不同风景。去年夏天,山西一个超市顾客买到过期火腿肠,实名投诉索要十倍赔偿,当地法院查明顾客确是普通市民,并非职业打假人,最后直接判给了十倍赔偿。换句话说,谁是真“消费者”,法官心里都有杆秤。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边界怎么拿捏,全靠细节。王某某这套流程全程录像,连市场监管人员都感叹“太精了”,但法院看的不是你有没有本事,而是你为啥去买。你是图生活,还是想薅赔偿,这一条认定,全案走向立刻反转。

信源:男子全程录像买6瓶白酒后举报假酒,起诉超市要求“退一赔十”
2026-05-28 19:33·光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