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有声音提议将把“美国”改成“米国”或“阿麦里加”,还说追求“信达雅”是文化自卑的奴化产物。可翻译注重雅致,不是讨好洋人。
早在唐代,玄奘译经就定下了“五不翻”的规矩——该音译就音译,该美化就美化,核心是为了让中原人听得懂、愿意听。
到了清末,严复提出“信达雅”,也不过是在延续老祖宗的体面传统,想找一套既保留原意、又让中国读者觉得舒服的翻译方法。
至于国名译法,历朝历代都是怎么顺口怎么来。“美国”“法国”“德国”沿用至今,不过是因为几代人都叫惯了。可一旦发现原来的译法不好听、甚至有歧视味,改起来也毫不含糊。比如非洲的“莫三鼻给”,读起来拗口又不雅,周总理当年改成了现在的“莫桑比克”。这纯粹是为了外交场合体面,跟仰视西方没有任何关系。
一味地把好翻译扣上文化自卑的帽子,反而不是尊重文化的开放态度。“米国”这种叫法,读起来真能比“美国”好听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