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好色惹的祸!”山东平度,男子郭勇在练歌房唱歌时,因与女服务员发生拉扯,被老板及其弟持棍殴打,致头部受伤、肋骨骨折,鉴定为十级伤残,郭勇索赔5万元,老板兄弟不服,声称男子在猥亵女服务员,以“正当防卫”为由抗辩,法院这么判!
一份司法鉴定报告,静静地摊在桌上,透着刺骨的寒意。
结论是十级伤残。数字的另一端,连接着五根断裂的肋骨、头顶缝合的伤口,以及一份总计四万余元的赔偿判决。
这大概是山东平度那家无证练歌房在2025年冬季最昂贵的一笔“消费”。冲突的引信,是顾客郭勇酒后对女服务员的几次拉扯。
监控或许没能拍清具体动作,但双方对“手部接触”的陈述,足以还原那份令人不适的黏腻感。这并非刑法意义上的严重暴力侵害,却像投入油锅的水滴,瞬间点燃了现场的情绪。
范涛,老板范海的弟弟,也是店里员工,选择了最糟糕的回应方式。
他没有试图隔离双方或拨打那个能解决大多数麻烦的110电话。
他抓起一根棍子,毫不犹豫地朝着郭勇的头部挥了过去。紧接着,哥哥范海也加入了这场单方面的殴打。劝阻纠纷的初衷,在几秒钟内异化为持械的伤害。
送往医院时,诊断是头外伤和一片巴掌大的淤青。
但身体的警报并未就此解除。出院后,持续的胸痛引出了更残酷的真相:右侧第八肋骨骨折,左侧第三至第六、第十一至第十二肋骨也骨折了,部分甚至已形成骨痂。
司法鉴定最终将这一切与那晚的殴打行为直接挂钩。
法庭上,范氏兄弟抛出了最核心的抗辩:我们是正当防卫。
对方先骚扰女服务员,我们出手制止。这个逻辑在道德直觉上似乎能站住脚,但在法律的精密天平上,它立刻失衡了。法院审视的是“紧迫性”与“必要性”。
郭勇的拉扯行为,远未达到需要以棍棒击打头部来制止的严重暴力侵害程度。
而范涛的应对,其强度与手段的危险性,早已远远超出制止冲突的必要限度,滑向了故意伤害的领域。质疑鉴定的程序?他们以拒绝预交一千元出庭费的方式,放弃了质证的权利。
判决书犹如精准的绘图师,最终勾勒出一张脉络清晰、条理分明的责任网,将各方责任精准定位,使是非曲直一目了然。
持棍伤人者范涛,在此次事件中需承担主要责任,经判定,其责任比例为百分之六十。作为始作俑者、酒后失态的郭勇,自己担责百分之百中的百分之三十。
而最值得玩味的,是老板范海的那百分之十。这家练歌房从未办理工商登记,属于黑户。
依据民法典关于安全保障义务的规定,经营者对其雇员在经营场所内的侵权行为,因管理失职需承担补充责任。一张无照经营的许可证,在此刻成了加重过错的注脚。
四万余元赔偿,对范氏兄弟或许是一次教训,对郭勇则是身体与金钱的双重代价。
但它留给娱乐场所经营者的警示,远比金额更重要:当顾客行为失当,你的第一身份应是现场秩序的维护者与报警者,而非私刑的执行者。
棍棒一旦落下,原本可能的“理”,顷刻间就变成了“债”。
案例来源: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