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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愿意为一次好心,付出8.2万的代价吗?”常德王妍的遭遇登上热搜:骑电动车带同

“你愿意为一次好心,付出8.2万的代价吗?”常德王妍的遭遇登上热搜:骑电动车带同事回家,出事故赔了5.8万,又被起诉索赔18万,最终法院判总赔8.2万。一个载人动作,半年白干。问自己:下一次,你还会停车吗?
我们从小就学“助人为乐”,可现实狠狠扇了一巴掌。
王妍的事不是孤例。前两年南京一男子免费让邻居搭车出事故,被判赔14万;厦门一女子顺路带同事上班,车祸后赔偿9万。法律界有个词叫“好意同乘”,听起来保护好人,实际上只是减轻责任,不是免除责任。
这意味着:只要你让别人上车,你就默认承担了“安全送达”的义务。除非你能证明事故完全是对方的错,或者不可抗力。否则,多少都要赔。
有人提议:以后谁搭车先签免责协议。律师笑了:民法典规定,免除人身损害赔偿的格式条款无效。签了也没用。
唯一的办法是:要么拒绝,要么买了足额的驾乘意外险。但电动车能买什么保险?王妍骑的是超标车,连交强险都没有。
这起案件最大的悲哀不是钱,而是它教会了所有人:善良是要计算成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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