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站收钱容易,规矩难立,谁来写这张收据?
2001年福清财政差点断链,曹德旺签了张7500万的借条,换3个收费站5年经营权。
他不是图钱,是想试试:一个民企,能不能把政府管不了的事,管出个样子来。
刚开始车一来就亮证、骂人、掉头走。交警扣了车,第二天单位电话就打到收费站。
保安加岗、装摄像头,也没用——没人怕这个,怕的是那张白纸黑字的收据。
他规定:不交钱可以,但得签字领收据。单位领导签字,财务才敢报销;司机签字,单位年底要审计。
没几天,交钱的车排长队,收入翻倍。原来最难的不是拦车,是让“该交”变成“不敢不交”。
三年后他主动申请拆站,把赚的钱全拿去修路、建公园、捐学校。
不是钱不够花,是发现靠收过路费换来的安稳,压根不长久。
那沓泛黄的收据还在,字有点模糊,但每一张都写着同一句话:规矩不是写出来的,是逼出来的,也是让出来的。
